韩莉 代表
孙素云 代表
陈雨佳 代表
张海荣 代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法院如何答好生态文明建设这道时代必答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法和路径,交出一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法治答卷。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2014年6月至2024年12月,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28.2万件。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呈现下降态势,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降幅尤为明显,各级人民法院服务、融入、促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严法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千里坝上,绿波涌动。
深入塞罕坝,能听见时间的声音——整齐排列的樟子松年轮里藏着三代造林人半个多世纪的坚守。在承德博物馆的电子展板上,“坚定不移推进生态建设”字样背后,正是塞罕坝百万亩人工林海的壮观图景。
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承德博物馆副馆长韩莉看来,这幅图景来之不易,生态“绿饭碗”更是文旅“金饭碗”,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尤其需要法治发力。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典型环境资源类案件组织开展的集中审判给韩莉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为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释放了鲜明信号。”韩莉表示,承德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厉的手段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用最严密的制度修复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持续打造“冀承山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以司法护航生态安澜。
韩莉注意到,承德中院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共建“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签署框架协议,为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提供平台;组织召开滦河源和京津冀燕山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共建一体化协作机制,多方协同护航绿色发展;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促“补植管护令”有效落实,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违法人”变成“守护人”。
“今后,希望承德法院能够继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用心用力用情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实际行动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作出新的贡献。”韩莉说道。
重修复,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好,老百姓就多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盘锦市馨毓农业种养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孙素云表示,作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辽宁省盘锦市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被称为‘鹤乡’和‘湿地之都’,是风光秀美的生态之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对盘锦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提起家乡,孙素云表示,生态文明理念已在这座城市深入人心。
孙素云注意到,2024年8月,盘锦市红海滩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成为辽宁法院23个司法保护基地之一。同时,辽宁法院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质效,以最严密法治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判决补种复绿,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判决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大力推进土地修复。此外,辽宁法院积极与水利、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与京津冀鲁等地区法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希望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环资审判体系,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奋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为绘制天蓝、山绿、水清美好生态画卷作出司法更大贡献。”孙素云说。
强协同,激活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人民法院如何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之间找准平衡点?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为人民法院在新征程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指明方向。
“要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宁安市玄武湖大米专业合作社销售经理陈雨佳表示,近年来,黑龙江法院立足北方生态环境资源实际,先后围绕服务冰雪经济、推动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制发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为支撑和服务“绿色龙江”建设、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了法院力量和法院智慧。
“黑龙江法院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使命,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严格司法保护。”陈雨佳注意到,近年来,黑龙江法院依法审理王某等人非法开采泥炭土案、韩某辉等22人非法狩猎案等一批典型案例,搭建东北边疆两省(区)林草、湿地、野生动物资源协同保护合作平台,府院协同推进鸡西等“四煤城”废弃煤矸石山生态环境治理。
“这些案件释放了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号。”陈雨佳表示,期待人民法院真正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落在案件裁判和实际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护文脉,让“绿色非遗”可感可及
“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以案促治的效果导向,审结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资案件,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法治进程,更好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第四运营公司公交驾驶员张海荣表示,江西法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审理力度,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各类环资案件,为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作为江西九江的一名公交驾驶员,张海荣深刻感受到这座城市的环境越来越好。“这与九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密不可分。”张海荣了解到,九江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坚持把打击、震慑、预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举措,引导行为人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
此外,张海荣对九江法院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印象深刻。
“九江法院推出多个环资基地保护品牌,如浔阳区人民法院建成江西首个历史文化保护集中管辖法庭和法治展馆,瑞昌市人民法院建成江西首个国家级非遗司法保护基地。”张海荣表示,这些举措不仅让“绿色非遗”可感可及,也让山更青水更绿,推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希望人民法院在加大破坏生态环境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多元修复新机制,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更多更优选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张海荣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 | 秀 姿
记者 丨 乔文心 严怡娜 李伟 胡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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