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处于重要位置。开展协同治理、建设美丽重庆,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履职过程中,余国东了解到,重庆法院全面贯彻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理念,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托成立一年有余的重庆环境资源法庭,高效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此外,重庆环境资源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环境资源特色审判执行方式,深化对外协作交流,汇聚保护合力。余国东对此高度认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还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推动了《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明确了司法认购生态碳汇类的适用范围、认购路径,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推进、协同治理。余国东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转变,汇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记者:马欣 丨通讯员:钟丽君 陈丽英
见习编辑:孙林林
新媒体编辑: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