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国海

编者按: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选取全国115个案例,提炼总结了基层法治建设的举措办法,为各地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其中,福建省3个案例入选,今天推出顺昌县案例——《集聚法治力量 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的“三长”协作机制,扎实推进“大圣祖地 零碳顺昌”建设,为顺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强化工作联动,生态保护更加有力

整合优化力量。整合警长、林长以及检法机关、司法、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力量,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生态警务驿站”,通过奖补方式聘请“生态义警”,推动全县12个辖区“警务网格”与218个网格单位深度融合,优化三级网格员调配使用,严密巡防守护,维护林区安全稳定。2021年至2023年,共破获涉森林资源刑事案件55起,挽回经济损失235万元。

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联合各乡镇(街道)及林业、公、检、法部门,推进线索互通、协作取证,在解决林地侵权问题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将嫌疑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作为认罪认罚认定的酌情考虑条件,推动环境资源类案件补种复绿和碳汇认购等修复形式,实现认罪认罚和生态修复相辅相成、同步进行。2021年至2023年,先后审结全国首例碳汇认购案、“以碳代偿”公益诉讼案等,共有31名被告人认购碳汇24.2万元。

一体推进生态巡查和执法,生态治理更加有效

推进生态巡查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开发生态巡查监管系统及“智慧环卫平台”手机APP,绘制全县生态巡查“一张图”,设立“生态110”全天候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机制。2021年至2023年,生态巡查累计发现问题3.7万余件,已处理3.5万余件,处理率97%。

开展联合高效能执法。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成立任组长的县生态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从公安、林业、农业农村等8部门抽调26名执法人员组建“顺昌县生态联合执法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联合执法”。截至2023年底,已针对违法用地用林、畜禽养殖污染等生态领域问题开展联合执法29次,依法清理非法养殖场所400亩。选派8名政法系统骨干人员作为法律指导员,发挥其专业优势,为生态联合执法提供精细司法服务,促进生态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进涉生态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优化升级法律服务,生态基础更加牢固

强化生态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全县15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建立“一村一法律指导员”“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将生态领域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建立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设立生态宣教中心,大力开展“‘碳’索家乡”亲子研学、碳汇植树等实践活动,提高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参与意识、法治意识。

强化生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县人民法院与县林业局全省首签“森林生态银行”合作备忘录对涉及商品林赎买、林地托管经营、林权抵押贷款等纠纷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强化片区法庭、司法所、林业站等多部门多单位会商研判和联合调解,确保生态领域纠纷从“解决得了”逐步变成“解决得好”。2021年至2023年,全县累计调解生态领域纠纷1032件,调解成功1026件,成功率达99.8%。

经验启示

多部门协作是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作用,加强不同执法部门或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确保执法活动的协调一致,有效提升生态管护能力。巡查执法共同发力是关键。前端开展生态巡查、后端进行联合执法,提高情报分析和研判能力,有助于各部门之间更好地了解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执法效率,打通生态联合执法“最后一公里”。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基础。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法律指导员”“法律顾问”“一站式解纷中心”将法律资源输送至基层,从源头上化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推进生态文明“美美与共”。

(作者为中共顺昌县委副书记、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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