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夏萍 胡俊峰
3月6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月12日至6月30日期间,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专项治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清运车、收集转运车(二转车、门店垃圾收集车)、厨余垃圾车(含餐厨垃圾车)等,专项治理“应办未办理生活垃圾运输许可”、“清运核准范围以外的生活垃圾”、“未密闭运输出现跑冒滴漏”、“未按要求路线行驶、定点倾倒”、“箱体破损、车体脏污严重”、“乱停乱放”、“违规高架桥行驶”、“闯禁行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为”、“车辆分类标志标识不正确”、“违规喷涂‘城市环卫’和‘环卫’字样”以及其他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将分为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以及长效管理四个阶段。市民如果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向“郑好办”、12319城管热线等平台反映,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将及时发现、处置车辆不整洁、垃圾违规堆放、清运不及时、处置不达标等各类问题,形成全民监督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良好氛围,实现高效能管理。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的车辆如何办理许可证?
依据国家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的车辆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目前,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批及发放市内五区和三个开发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行政许可证,需要办理清运许可的企业可到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车辆行车证及保险单;办公场地、车辆停放地所有权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管理规定等资料即可办理。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交,而且对车辆管理规定、办公场地、车辆停放所有权证明等资料可以容缺后补,争取让申请人只跑一次,降低时间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专项治理的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都包含哪些?管理体制和收运流程是什么?
本次专项治理涉及到的生活垃圾清运车主要有四大类:一是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黄牌办理许可证),二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俗称二转车),三是厨余垃圾(含餐厨)清运车辆,四是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和可回收物清运车辆。
目前全市已建立市级处理、区县(市)级收运、办事处(乡镇)二次转运的管理体制,社区(村)、楼院(小组)、物业公司负责生活垃圾源头管理和收集,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厂接收处置;同时,在农村地区建立了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体系。
市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主要包括区级和社会第三方车辆。各区二转车负责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商业区域、学校等场所,收集生活垃圾并转运至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则按照既定时间从中转站收集垃圾,运往指定的焚烧电厂进行处理;社会第三方车辆与物业小区直接对接,收集垃圾后直运到指定的焚烧电厂。
市区厨余垃圾(含餐厨)清运车辆分为两大类,一是非居民厨余垃圾,就是沿街饭店、学校、医院、单位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收运、处置一体化管理,由绿源、环瑞两家企业免费上门收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场专门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二是居民源厨余垃圾,就是市民自家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各区城管部门所属厨余垃圾收运车,收运至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市区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和可回收物清运车辆,由各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配备车辆负责收运至分拣中心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