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说物业管理小区,账目混乱不公开。但是,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又经得起查吗?
怡心园位于南宁长湖路,北靠航洋国际城,只有500多户人。早些年,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到了2020年6月,新选出的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共5人开始上任。
近期,小区一些业主对业委会的做法提出异议,在一片声讨中,决定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第三届业委会从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检查结果,发现负责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一位陆姓业委会成员,从2022年12月始,就不参与业委会工作。但属他管理的车辆临停费、充电桩收入等,没有及时转入公账,金额达10多万元。另外,未经业委会授权,他将个人收款码放到物业柜台,收取车辆月租费。
此外,小区月租车的停车费,由于记录缺失,有14个月的收入无法核实。
在多方追讨下,2024年10月,这位陆姓业委会成员,才退还车辆临停费、充电桩收入14万余元。2024年12月,又向业委会公账退回30800元未知名款项。
业主们认为,当时业委会同意陆姓业委会成员的个人收款码,作为临停费的收款账户。不合理也不合规。要求业委会尽快查清月租停车费金额,还小区阳光、健康的收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