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所能紧密结合。图为美丽的筼筜湖。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一年。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所能紧密结合,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和作用,为厦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履职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

2025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继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人大工作的鲜明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具体地贯彻到人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全过程。

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提出的“奋勇争先”整体要求和“闯出新路、奋勇争先、作出示范、久久为功”重要要求,紧扣“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任务,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考量、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提升文化影响力、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工作,使人大履职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探索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和有效方式,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论证评估、组织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作用。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并举,不断丰富立法形式,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一步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紧扣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拟制定个人破产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促进厦金交流合作若干规定、绿色金融发展条例、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等。因应改革发展形势,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15项列入备选项目,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等22项列入调研项目。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适时调整立法项目,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丰富监督方式载体

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聚焦综合改革试点和“一二三”战略规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丰富拓展监督方式,探索形成全过程监督闭环,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听取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等一系列报告,全面助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推动厦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厦门建设。

着眼全市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落实《厦门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工作规定(试行)》,总结经验、深化拓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走深走实。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确保联系的经常性、有效性。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统筹组织好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活动。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推动代表联络室(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数字化,打造具有厦门辨识度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静态基层单元。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协助代表找准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选题,提出具有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闭环式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联合督办”“精准督办”“回头看督办”等方式,增强督办实效。督促承办单位建立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

多渠道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建好代表履职数字档案,健全人大代表的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

提高能力素质水平

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建和人大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打造更具特色、更富成效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大力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持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从严抓好常委会工作纪律要求,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统筹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厦门故事。践行“四下基层”,走好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强化上下联动,协同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市、区、镇(街)人大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在全面提升厦门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方面形成合力。

权威发布

2025年度制定法规计划

正式项目(15项)

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厦金交流合作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住房租赁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修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

厦门市统计规定(废止)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改)

备选项目(15项)

厦门经济特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绿色智能船舶产业促进条例

厦门市涉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厦金客运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嘉庚教育遗产保护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经营性自建房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改)

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修改)

调研项目(22项)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合作发展先行区建设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低空经济发展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统计管理服务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商事调解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修改)

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

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修改)

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体育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修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改)

2025年度监督工作项目

听取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

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厦门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厦门市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厦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厦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厦门市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惠台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医保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筼筜湖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建筑废土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情况的报告

市检察院关于厦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弘扬嘉庚精神时代价值,推动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情况的报告

厦门海事法院2025年度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等报告(10项)

市政府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市政府关于2025年1 -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7项)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

专题询问(2项)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厦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满意度测评(4项)

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厦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市中级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惠台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民生实事票决专项工作(2项)

市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对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票决

市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文/记者 詹文 通讯员 黄晨颖 庄华明 图/记者 王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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