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公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
(其余名单略)
李山香,男,蒙古族,1974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朝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3月12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1-12380-1;
举报网站:http://chaoyang.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干部个人事项查核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122000)
2025年3月5日
个人简介
李山香,男,蒙古族,1974年9月出生,辽宁朝阳人,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10--1996.07 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保卫专业学生
1996.07--1996.12 待业
1996.12--2000.01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双塔分局刑侦大队办事员
2000.01--2002.06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双塔分局刑侦大队科员
2002.06--2004.07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双塔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2004.07--2005.11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科员
2005.11--2010.07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2010.07--2015.05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5.05--2017.09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南塔分局副局长
2017.09--2017.10 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7.10--2018.09 辽宁省北票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09--2019.09 辽宁省北票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9.09--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现任朝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1年4月,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2025年3月5日,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