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吧,宝宝有我们呢!”

日前,茂名中院审判庭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正抱着刚满月不久的婴孩,小心翼翼安抚着.........

原来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周某因无人照顾小孩,怀抱刚满月不久的婴儿到法院开庭,没有成年家属陪同。 根据法庭规则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法庭旁听。孩子由谁来照顾成了一个问题。

为了维护庭审纪律和审判秩序,保护婴幼儿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将孩子交给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照顾,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充当起小孩的“临时妈妈”。

这便出现了开头温馨的一幕。


在“ 临时妈妈 ”悉心照顾下,小婴儿很快 安然入睡 。

在另一边的庭审中,周某放下了对孩子的担心和顾虑,专心参与庭审,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庭 审 结束 ,周某出来 看到 孩子沉睡的模样和法院干警的暖心举动,接过孩子后连声表达 感谢 。

法官温馨提示:

为了庭审的严肃性,未经法院批准,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审判区域,当事人如需到庭参加诉讼,请尽量先将未成年子女安置妥当。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法院干警沟通,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为您提供司法便利。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编辑:李燕杏

初审:林柳青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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