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也查过

罚也罚过

就是屡教不改

这些酒驾者

要怎样才能明白酒驾的危害?

难道真的要等到意外发生

才追悔莫及?

近日

玉林交警又查获两名

“二次酒驾”者

罚款+吊销+拘留

一样都不少‍

两名“二次酒驾”者接踵而至

3月2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苗园路苗中路口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0时16分,交警在对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进行排查时,发现其有酒驾的嫌疑。经呼气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实刘某某的信息时,发现其曾于2020年5月14日因酒驾被直属四大队查获并处罚,此次被查获属于再次酒驾。


20分钟后,林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该执勤点时,也因为酒驾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在进一步核实林某的信息时,发现其曾于2024年7月19日因酒驾被直属四大队查获并处罚,此次被查获属于再次酒驾。


酒驾、无证,还要上高速

3月2日21时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G80广昆高速公路玉林北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将一名试图进入高速的摩托车驾驶人拦截,告诫他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在教育男子过程中,一阵阵酒味扑面而来,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测值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还发现,该男子除了酒驾外,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对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的处罚。当事人表示非常的后悔,这个教训足够深刻。

事故警示



2月7日,四川西充。早7:17分许,赵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212国道行驶时,撞倒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致行人重伤。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赵某身上有酒气,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交警告知赵某,超过20mg/100ml属于酒驾。听到这一常识,赵某当场喊冤:“我才超过十几个点,多冤!”经查,赵某在前一晚喝了酒,自以为喝得不多,第二天早上开车没事……


玉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管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无论何时何地、间隔多久,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均属“再次酒驾”。请记住:酒驾醉驾是严重而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要一而再触碰法律的底线和安全的防线!

审核:张小玫

编辑:韦绍楼

供稿:林增崇 徐荣彤 梁玉玲


版权声明:“玉林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