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小鹏汽车方面获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提交了《关于推动支持高智能等级人形机器人加速商业化普及的建议》《关于推动在停车场开展低速无人驾驶,实现无人停取车能力的建议》《关于推动智能驾驶保险业务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构建eVTOL航空器驾驶员资质认证管理体系的建议》四份建议,聚焦于科技企业发展的重难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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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其应用领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何小鹏认为,在此过程中,应借鉴新能源汽车产业早期的市场培育和推广经验,通过市场推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加速人形机器人市场的培育和需求潜力的释放。据此,何小鹏建议,可针对当前智能化程度高、AI能力强且具有较高端价值的L3级别人形机器人,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加速其商业化普及和规模化增长。
除了热议的人形机器人外,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同样值得关注。近年来,随着相关企业的积极布局,国内无人驾驶技术正在不断发展,并将逐渐成为改变未来出行方式的重要力量,但在商业化落地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
何小鹏认为,在低速自动驾驶领域,特别是停车场景中我国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应用条件。因此他建议,在整车硬软件条件具备且云端可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和低速取车的能力评估和试运营。参照汽车远程升级(OTA)备案管理模式,在满足相关标准且备案后,导入或推送无人驾驶泊车功能,从而提升消费者“最后100米”的出行体验。
何小鹏表示,通过限定场景的无人驾驶先行开放,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适应和认同的过程,实现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混行的软着陆。同时,通过审核备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断优化相关标准,积累管理经验,推动无人驾驶技术产品商业化落地,实现从低速到高速、从封闭到开放的逐步发展。
此外,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也对智能驾驶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太平再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目前行业整体的智能驾驶使用率不足5%。这一现象的背后,揭示了智能驾驶保险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
对此,何小鹏提出两点建议:一,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事故责任认定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明确不同级别智能驾驶汽车在事故责任中的划分原则,制定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边界与统一标准,以避免责任认定的模糊与争议。此外,建议出台针对智能驾驶保险的具体指引、技术标准等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为保险公司、车企等相关主体开展智能驾驶保险业务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二,鼓励车企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发适配产品。通过紧密合作和数据共享,充分考虑不同技术路线下的风险特点,开发出与智能驾驶实际风险相契合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障范围,把智能驾驶保险和车险结合起来,切实消除用户的后顾之忧,从而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
在智能驾驶领域不断寻求突破的同时,飞行汽车作为未来立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何小鹏建议:第一,建立新型eVTOL航空器驾驶员分类分级认证体系,在现有的执照中增加eVTOL航空器的驾照类别等级;第二,制定传统航空器飞行员转成新型eVTOL航空器的培训要求,保障新航空器运营所需驾驶员供应;第三,完善新型eVTOL航空器模拟机、训练器的鉴定标准,为飞行员训练提供技术设备、设施保证。同时,鼓励采用AI、飞行控制、仿真等技术提升模拟机的智能化和仿真度,缩短驾驶员的培训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