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5日讯(记者 刘梦然)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给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300274.SZ)董事长曹仁贤提出建议,推进电力期货市场,完善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
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优化,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获得显著成果,“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已初步形成。
不过,新能源的大规模并网与入市交易不仅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加剧了电力现货价格波动,对相关企业尤其是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造成巨大挑战。
曹仁贤代表在建议中提到,当前市场机制还存在成本传导不充分、跨区交易壁垒、绿色价值体现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新能源的市场化进程,也制约了电力市场的整体效率。
他建议,结合我国国情推进电力期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我国西北可再生能源富集区或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成立电力期货交易所,或在现有期货交易所研究、增加电力期货品种,进行试点交易,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大交易范围。建立起覆盖不同区域、不同负荷特性、不同交割周期的多种类期货合约,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范围,提升市场活跃度。
他还提出,本着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精神,建议积极与香港等地区金融市场合作,提升市场规模和影响力,推动金融创新,提升全市场的运行效率。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加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及中长期市场的协同,研究引入合理的期货合约分解机制,加强长周期期货合约流动性。
曹仁贤认为,结合我国新能源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在电力期货市场建立后,应当着重开发符合新能源发电特点的合约种类,在对冲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同时,为新能源产业明确远期价格预期,引导企业更理性调整产能投放节奏,避免盲目投资导致的项目过度集中、供需失衡等问题,赋予期货市场更大的绿色价值。
具体而言,即针对风光发电特点开发分时段(如光伏午间出力高峰时段)、分季节(如风电冬季高发期)的期货合约。对于中长期市场已存在类似合约的区域,则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新能源期货合约。
他还建议,要建立健全电力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机制。电力期货市场建立后,需要构建期货、现货市场协调机制,建立电力交易中心与期货交易所的联合监管框架,统一交割结算规则。
对于各类风险,他建议建立从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链条风控体系,明确电力期货的跨市场风险处置流程,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交易的同时,需加强监管干预,避免过度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