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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父亲在朋友家喝酒,深夜喝醉独自回家,不慎摔倒在路边,第二天发现的时候已经去世。经检测我父亲的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他们明知道我爸喝醉了,但没有送他回来或留在那边休息,冬天夜里天气又很冷,我可以要求几个共同饮酒人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即其余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在本案中,死者和几位友人相约在其中一人家中饮酒至深夜,且酒精含量显示当时已经是醉酒状态,加之是较为寒冷的冬天,在路上出现意外的可能性很大,其他共同饮酒人均未注意您父亲的醉酒程度和状态,放任其一人在深夜回家不慎摔倒致死亡,其他共同饮酒人没有履行基于共同饮酒行为而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一定过错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注意自身的安全健康,结合自身状况和饮酒能力预见过度饮酒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但其过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未能预料危害后果的发生,本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提醒
虽然共同饮酒人基于饮酒行为而对同伴负有一定照看、注意义务,但共同饮酒行为本身属于情谊行为而非侵权行为,是因引发了特定损害结果而转化为具有侵权属性的行为,因此对于共同饮酒人负有的照看、保护、注意义务要求不宜过于严苛,一般达到“合理”或者“善良标准”即可。
因此,大家在社交活动中,对于自己实施的可能会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行为(如饮酒、做危险系数较大的运动等)要更加谨慎防范,切莫因疏忽大意或过度自信而造成严重损害结果。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来 源: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贵州12348热线接线律师:李兴美
编辑:杜 雍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