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274 号),我厅决定宣布失效和废止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试行期已过的 2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宣布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 年3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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