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但仍有经营者为了方便

心存侥幸心理

违规搭建厂房、安装线路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2024年11月18日

赣州市南康区一厂房发生火灾

造成厂房部分结构受损

4家家具公司内

家具生产设备、板材及办公用品等被烧毁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689.85万元

经调查

某家具厂经营者岑某

在厂房内违规搭建钢结构隔层

改变厂内原有防火分区

聘请无资质人员改造消防设施

聘请无电工特殊作业操作资格人员

安装电气线路

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未及时发现二层厂房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

消防管道阀门关闭等隐患

事故厂房业主钟某某

违法违规加层扩建厂房、封堵消防通道

未能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某家具厂经营者岑某、事故厂房业主钟某某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目前

岑某、钟某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康警方提醒

火灾猛于虎!

广大业主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务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南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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