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助理教授常娜在《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5年第1期上发表《南海问题新特点与中国周边安全形势——2024年度“南海论坛”综述》(全文约1万字)。


文章指出,2024年南海局势复杂多变,南海问题依然是全球最为复杂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之一,也是影响中国—东盟关系的重要因素。 为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指引,就南海热点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促进南海问题和平解决贡献智慧与力量,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11月9日至10日,由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办、《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编辑部协办的2024年度“南海论坛”在南京举行。 本次“南海论坛”特别邀请政府部门、国内多所高校、科研机构90余名南海问题研究的专家与会,就“南海维权维稳斗争的新形势与新特点”“南海维权法律战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南海问题与中国—东盟关系”“南海问题与中国的周边安全局势”等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与研讨。

一、南海维权维稳斗争的新形势与新特点

与会专家对南海维权维稳斗争的新形势进行了评估,针对2024年中美战略博弈背景下南海形势、美日菲南海政策、印度“三海战略”、历史视野下的大国竞争与南海领域国家安全数据管理知识体系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中美战略博弈背景下的南海形势

南海形势的发展源自权利结构、利益结构及观念结构三个方面的综合作用。首先,权利结构在推动南海发展态势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美两国之间的战略博弈已从单纯的力量之争,逐渐转向更为复杂的规则之争。其次,利益结构是驱动南海形势发展的另一关键因素,涉及权利、权力与资源的交互作用。在此框架下,政府的战略利益、政治集团的特定诉求,以及民族情绪与民间利益之间形成了复杂而微妙的相互牵制关系。这种利益格局的多元化与复杂性,在菲律宾、越南表现得尤为显著。第三是观念结构愈发影响和制约南海问题通过对话解决。菲律宾的南海政策大幅调整,主要因其国会由超60%的右翼势力主导,包括媒体、智库及法律界人士,其亲美与民族主义特征显著,影响对外政策与国际关系。

另外,近年来,美军多次在未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临海抵近侦察或进入中方划定的演习区域的海空域。美国军机在南海周边空域密集行动有可能引发“意外相遇事件”,而中美双方对国际法解读存在分歧。美国一向秉持双重标准,污蔑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为过度海洋主张,挑战国际规则,而自身却罔顾国际规则,恣意侵害他国海洋权益。专家认为目前中美双方在国际空域方面的沟通存在很大空白,例如针对军用无人机等尚未制定管控机制。从长远计,应重视和补齐危机管控机制的技术短板,继续推进危机管控合作的谈判与磋商。

(二)美日菲南海政策

与会专家指出,美国操弄菲律宾在南海设置五重“战略陷阱”,试图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破坏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挑唆相关国家整体对抗中国,将中国海军规锁在第一岛链内,使中国陷入被动局面。美菲试图拉拢南海周边国家,举行联合演练与巡航等,加剧部分南海当事国的侵权行动。美菲战略陷阱将更多地消耗中国外交、经济、海警等资源。而随着英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印度、韩国等域外势力的介入,南海问题国际化趋势也将进一步加剧。

菲律宾马科斯政府上台后,利用大国竞争和菲律宾所处的地理、身份及战略空间三大优势积累交易筹码,试图实现利益最大化。菲选择追随和效仿美国,在南海实施“灰色地带”战略,在涉及中国南海岛礁主权及海洋权益的争议中频繁挑动事端,已然形成所谓“菲律宾式南海侵权行为”。第一,利用美国主导的以南海问题塑造中国“修正主义”身份的国际舆论环境,一再发起“叙事战争”。其渲染“强闯黄岩岛”“干扰补给仁爱礁坐滩旧舰”和“仙宾礁对峙”等海上对抗事件,并在南海议题上全方位塑造自己的受害者形象,争取其他国家“站队”支持,为继续打认知战和法律战创造条件。第二,泛安全化议题。将经贸投资、农业合作和社会发展援助等国家建设议题与南海安全问题、防务现代化等相联系,提高谈判要价,攫取现实利益。第三,争取域外大国支持,通过海上力量建设、合作框架与具体行动,强化民事介入以弥补军力不足,借海岸警卫队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的提升、向渔民“民兵力量”提供资助等强化在南海缠斗,增加中国处置难度。第四,践行“非对称战”概念。基于提高海上行动能力的迫切需要,在美国指导和支持下努力配合美军前沿部署与内线“非对称战”行动及相应的联盟框架下的战备活动。

“南海仲裁案”之后,日本对南海介入不断深化,其进一步增强了对南海当事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在政府开发援助(ODA)框架下与南海当事国的经济联系。马科斯再次搅动南海形势以来,日本介入南海的力度也再次提升。首先,从外部介入转为内部介入,其根据南海形势的发展,与周边重点国家进行密切的安全合作。其次,推动“三海”联动,企图通过介入南海问题迫使中国的战略关注从东海向南海转移。未来,特朗普的再次当选以及日本国内政局的变化或将进一步影响日本在南海介入的力度与手段。

此外,美日菲在南海的重大合作和联动正在增强,当前美日菲安全合作包括军事装备与人员训练,未来美国可能将南海周边国家包括菲律宾当作武器出口目的地,或通更大力度的武器出口以提升相关国家的军事实力。学者建议,中国应从四个方面应对:第一,加强认知战,主导南海叙事;第二,组建民事管理机构,对相关岛礁实施民事管理;第三,加强南海岛礁建设;第四,将南沙建设成综合保障基地。学者进一步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南海形势,中国应保持战略定力,塑造南海态势,同时抓住战略窗口,灵活应对。

(三)印度“三海”战略

印度“三海战略”旨在增强印度在东北亚与东南亚地区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同时不断寻求并获取更多的地缘战略利益。在美国“印太战略”的态势下,莫迪政府第一任期后半期完全配合美国抗衡中国,积极打造所谓“去中国化”的全球供应链、产业链,插手东海、南海等事务。在东海方向,印度积极发展与日本的合作,共同应对中国崛起已然成为印日战略利益交汇点,两国在“印太”战略议题上对接,推升海上安全合作水平,高层交流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台海方向,印度与我国台湾地区之间的关系不再局限于贸易、文化、旅游等低敏感领域,而是在“官方”往来、供应链重组、情报共享和军事战略协调等高敏感领域持续深化;在南海方向,印度在推进其政策转型的进程中,着重加强发展与中国存在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越南及菲律宾的双边关系,如参与越南在南海争议海域的单边油气开发、向越南输出武器装备等。印度的“向东看”政策转型,从单纯的经贸合作逐步走向经贸与安全“双管齐下”,进一步恶化了中国在东南亚的安全环境,增加了中国地缘政治风险,加大了中国解决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

(四)历史视野下的大国竞争与南海领域国家安全数据管理知识体系

与会专家从历史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历史事件,旨在为当前面临的问题寻求启示。大国竞争与对抗框架下,苏联解体以及其丧失战略主动权的原因之一,在于其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错误地认为通过让步与配合能够换取对手的宽容。在面对外部对手策略频繁变动时,其仍然倾向于僵化的应对方式,这进一步削弱了其战略调整的灵活性与实施效果。专家认为,苏联的历史教训为今天提供了深刻启示:在大国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保持战略上的清醒认知、加强内部团结、重视民生和发展经济,是维系国家战略主动权不可或缺的要素。

与会专家认为,构建中国自主的南海领域国家安全数据管理知识体系,需融入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兼顾南海问题与新兴交叉学科需求,聚焦海疆安全数据管理,建构南海维权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体系。其思路在于以学科交叉为基础,设计从数字化到数据化的知识体系架构升级路径,涵盖基础理论研究、海疆安全情报及南海证据链工程,支撑学科建设、学术创新和话语权建立。此过程将立足中国实践与理论、自主学术体系、多学科融合,以解决南海安全复杂问题为导向,发展跨学科概念体系和整合性理论框架。同时,需建立合理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并处理好中国国情与国际话语权的关系。

二、南海维权法律战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与会专家围绕南海法律战新思路、南海维权若干法律问题、南海认知战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南海法律战新思路

首先,传统国际法框架下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价值观念,正逐渐被现代社会强调人类生存权为主导的新价值观所淡化与重塑。其次,当前国际社会倾向于通过经贸互补、区域协作、规则趋同及创新共赢的路径,来搁置、化解冲突。在这一过程中,共同发展理念逐渐取代了冷战时期的对抗思维,国家间强调在合作而非冲突中寻求权益保护,推动在争议区建立共同治理合作机制,应成为处理南海问题的基本思维框架。对此,学者进一步分析,单一领域的紧张态势可能会对全球经济体系产生连锁反应。规则层面的对抗态势,特别是自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立以来,南海地区的经贸安全风险显著上升,中国面临着来自部分国家对中国经济合作努力的打压与阻挠。最后,鉴于近四年来东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维护与稳定中国—东盟关系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还有学者指出,2024年11月8日,菲律宾公布的该国总统签署的两项关键法案—— “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严重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然而,需特别警惕的是,菲方却称上述法案遵循了《公约》,还特别援引了“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作为法律依据。此外,自2023年10月起,菲律宾持续释放信号,表示有意启动第二轮仲裁程序。这一举动是仅为政治策略,意在施加压力或进行威慑,还是有更深的战略考虑,尚需进一步深入观察与分析。

在此背景下,中国无论是采取强硬对抗的手段,还是采取相对温和的策略,都需审慎而为,以避免引发可能产生的声誉与军事风险。因此,面对复杂且多变的法律战形势,中国应保持高度警惕,并努力寻求通过和平途径、合作与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从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

(二)南海维权若干法律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与《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明确了中国在南海所应维护的海洋权益,以及维护南海权益的手段与措施。其核心要旨在于:争端应由当事国家直接解决,维护南海地区的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倡导通过合作,建设和平之海、友谊之海。而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却激化了南海当事国在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的冲突。专家指出,从国际层面来看,包括南海问题在内的全球海洋治理出现了一些变化,但仍受主权因素强烈牵制。《公约》第123条着重强调了生物资源、海洋环境保护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国际合作。鉴此,中国南海政策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调整:一是坚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双轨制思路;二是坚持由争端当事国直接处理相关争议,安全事务则由中国与东盟共同维护;三是在立法、司法领域及执法层面持续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与改革;四是成立南海权益工作小组,加强科学研究与合作,以海洋环境保护为抓手,变被动为主动。

2.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第31号气候变化咨询意见对南海维权法律战的影响。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和国际法委员会(COSIS,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建立旨在请求国际海洋法庭,就气候变化引发的《公约》缔约国海洋环保义务提供咨询意见。2024年5月21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发布了第31号气候变化咨询意见报告。专家据此探究了气候变化与南海之间的关联性:现有数据预示至本世纪末,南海众多珊瑚礁将退化为低潮高地,甚至完全淹没于水下,这一趋势将对中国的海洋权益以及南海沿岸相关国家的利益构成侵害,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法律挑战。第31号气候变化咨询意见在未来南海法律争端中可能扮演关键角色,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剧了南海当事国通过ITLOS提起法律纠纷的司法化趋势;二是对南海沿岸国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义务产生重要影响,中国因排放量大,易被纳入相关诉讼,面临较大风险;三是引发了对《公约》第十二部分“勤勉义务”范围的讨论,即是否构成国际环境法上的“对世义务”,以及是否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内海域。

3.随着南海问题的持续升级,尤其是近期的动态显示,南海争端的复杂性、敏感性及其激化态势已超越了双边关系的范畴。对东盟区域法律关系的初步梳理表明,南海问题日益与东盟产生紧密联系。菲律宾就在不同场合频繁尝试拉拢东盟以制衡中国。进一步审视东盟的法律关系与区域法治框架,东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其法律性质及框架主要基于一系列条约而构建。其中,“东盟+N”机制,增加了东南亚与域外关系的复杂性,并深刻影响南海问题的处理。“东盟+N”机制由《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确立,吸引了全球主要国家加入,成为具有条约法效力的正式条约,与《东盟宪章》共同构成了影响东南亚区域法律关系的重要多边条约。菲律宾正试图利用东盟为自身在南海争端中获利争取支持。因此,在制定争端解决法律文件时,应跳出常规思路,深入探究东盟区域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进一步拓展东盟区域法律关系的分析范围。

(三)南海认知战

1.关于“马德雷山”号法律地位。专家认为,判断“马德雷山”号是否属于军舰,应严格依据《公约》第29条所规定的五个条件进行检验,即:必须是一艘船舶;属于一国武装部队;必须具有能够辨别军舰国籍的外部标志;由政府正式委任,并且名列相应的现役名册;船员必须服从正规武装部队纪律。事实上,“马德雷山”号已经偏离了作为水上交通工具或者在海洋环境下作业的船舶属性。其船底有大洞,不能作为一个飘浮的装置来运动。该船更像军舰的残骸,而非可移动且具有远距离战斗力、能够进行投送和具备攻击能力的军舰。鉴于该船只无需执行驾驶操作,并无必要额外配备船员,因此,将“马德雷山”号列入菲律宾海军现役名册这一行为,并不自动赋予其法律意义上的军舰地位。相反,其违反了《公约》规定,同时偏离国际社会对于军舰的普遍理解与认知。此外,军事哨所的前提是建立在国家自身合法的领土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他国领土之上的非法存在。因此,该船也不能认定为在仁爱礁上的永久性哨所。应将其视为一种意外性、临时性的存在。

2.国外学者、政府及民众对中国在南海地区行为的看法。在国际话语体系中,尤其是在英语世界,法理战、话语舆论战已紧密交织。菲律宾深谙舆论能够影响法律裁决,在美国指导下,菲在海洋法争议领域熟练发起舆论战,污蔑中国的海洋权益主张为“亚洲冲突的潜在根源”,并无端指责中国“操纵、无视或违反国际法”。在此有预谋的叙事中,中国行为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错误地视为挑战现有秩序而非构建新秩序,甚至产生“不守规则”“恃强凌弱”的负面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合作进程。此外,部分有目的的国际舆论在法律层面对中国的立场先下定义,恶意摘选与误读中国海洋法立场:刻意忽视中国为构建真正的多边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维护地区安全所作出的努力;曲解中国海洋立场、政策与立法的真实意涵,仅强调国家利益在中国决策与行动中的重要性,故意塑造欺凌周边国家、危及地区安全的负面形象。对此,中国应认清舆论认知战的强大力量,采取更加主动的行动以塑造舆论认知,加强维护海洋法律秩序。构建定期的舆论宣传与报告机制,是提升法律议题国际关注度的有效策略。

三、南海问题与中国—东盟关系

参会专家围绕大国竞争背景下中国—东盟关系、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湄公河流域国家合作、美新安全合作新动态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大国竞争背景下中国—东盟关系

东南亚国家是多文明汇聚的独特区域,其宗教形态与以基督教和天主教为主导的欧洲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东南亚地区至少囊括了七种以上的宗教,是典型的多宗教、多文明共存区域,且其发展路径与欧洲截然不同。东盟是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东南亚成为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伙伴关系的重点地区。面对南海问题中的困境,中国需进行系统性的设计与应对。在功能领域的合作仍需持续进行,但应更加聚焦于重点国家、重点领域及重点区域。有学者以中越关系为例,探讨在南海问题上的应对策略,认为若中越两国能在党际合作引领下在南海问题上取得某种突破性进展,将有望带动中国与东盟整体合作的深化。

专家认为,在大国战略竞争背景下,东盟非南海当事国在南海问题上不存在显著的直接风险,其应对策略是同时吸引中美两国的关注,试图在避险与获利之间找到平衡,因而更加贴近对冲的本质。此种对冲战略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单独对冲;避免在东盟内部相互对冲;利用东盟及“东盟+”平台,与包括中美在内的对话伙伴开展活动;在磋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COC)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可能出现的混合对冲等。相较于南海当事国选边站队、进行威慑等具有明确立场和现实利益导向的策略,非南海当事国因没有直接利益关联而展现出更高的灵活性,其观点和立场摇摆不定,这种不确定性值得学界密切关注。

对于中国而言,在国际事务中,尤其是在南海问题上,需维持多重平衡。首先要关注中美两国在实力与影响力方面的平衡,其次还需妥善处理非南海当事国与南海当事国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两类国家之间既存在合作的可能性,也不乏竞争与斗争的态势。

(二)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

面对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复杂变化,构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有利于解决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以海洋合作引领海洋治理的新格局,有利于释放海洋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发展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也应关注到出现的若干“边界”问题:第一,政治边界。回顾历史与现实,人类社会长期争夺海洋资源权益。《公约》在解决海洋问题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矛盾。第二,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海洋划界问题。域外大国介入南海争端,使得以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为基调的南海争端发生质的变化,演变成为政治、全球秩序、话语权以及安全问题。第三,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与法律边界。由于部分术语定义不明确,部分国家对禁止性和模糊性边界条款的利用易引发争端。因此,中国在与东盟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时应有破局意识和引领意识,对部分东盟国家,要精准把控反应尺度,塑造谈判进程。同时在理论和话语传播过程中,学习他国有益经验,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创新斗争方式和路径,避免陷入规则陷阱。

(三)湄公河流域国家合作

水资源是影响人类生存发展乃至引发冲突与战争的关键因素之一。大国博弈背景下的湄公河流域矛盾冲突频发,水资源问题可能将持续升级。自二战以来美国持续介入该区域,美国媒体与相关合作伙伴积极参与,特别是特朗普政府上台后,每年均有重大事件发生。拜登政府也在水资源议题上制造舆论,未来特朗普政府重新执政,其可能采取的行动备受关注。然而,对地理位置的刻板印象以及域外国家的刻意挑拨,才有了所谓的上下游困境。从地理学角度审视,这个困境并不存在,其本质是气候问题。中国水外交理论与实践首先要强化法律意识与手段,破局上下游关系,强调沿岸公平,并发展共同利益理论;其次要塑造澜湄命运共同体意识和身份;第三要建立流域内多元智库网络,深度分析地理价值;第四要加强联合研究与数据分享。

(四)美国和新加坡安全合作动态

新加坡的海洋属性决定了海上安全是其国家安全的根本关切,美国的“军事重返”也主要集中于海空力量部署, 并以亚洲领土争端为抓手。因此, 美新两国安全合作主要围绕海上安全展开,并展现出新的动向:第一,军事设施合作更加密切。樟宜海军基地近期开始提供更多军事资源和关键基础设施,美国在“印太”地区军事存在进一步加强。第二,以联合演习为手段,推动作战落地。第三,在武器装备和国防工业方面加强合作。新加坡近年来国防预算不断提高,用于添置新式武器,凸显新加坡在美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未来可以预测美新之间在国防工业领域会有更深度绑定。第四,加强网络安全合作,持续提升双边合作的广度深度。美新相关部门签署双边备忘录,加强网络威胁和防御信息交流,情报共享。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美新安全合作不断紧密,但两国对于合作战略仍存在较大分歧。美国希望新加坡在“印太战略”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军事作用,在南海争端等关键政治议题上与美国保持一致立场。然而新加坡保持总体谨慎,同美国的安全合作主要目的在于维系地区航道的安全,保证贸易通道的畅通。

四、南海问题与中国周边安全局势

与会专家围绕中越关系与越南南海政策、中国周边安全局势中应保持警惕的其他影响因素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中越关系与南海政策

近年来,中越两国在外交层面的关系持续升级,主要体现在两大核心领域:“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合作以及中越命运共同体构建。2016年开始,越南成为中国在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然而自美国推行重返亚太政策以来,越南也在试图借助美国的力量,在对华关系中取得某种平衡或对抗优势。经济方面,越南在美国推动下加入了CPTPP,美国还宣称要与其加深稀土等关键矿产领域的合作。安全方面,越南与美国在军事领域的合作显著加强,配备了欧美制武器装备。这一系列动作无疑为中越政治关系发展增添了新的复杂因素。

与会学者认为,越南南海战略转变的底层逻辑是法律化,即通过制定和修改国内法、适应接纳国际法、参与运用国际机制等方式,持续关注议题的合法化,塑造有利的舆论,维护其利益。从国内法层面看,冷战后随着越南对海洋认知的深化,已从单纯的经济利用扩展到国家主权维护,并进一步提升至战略安全层面,因此越南将以往分散、零碎的政策措施,以及行政指令性质的条款,转化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条文。从国际法层面看,随着越南融入国际战略的不断推进,对《公约》认知也在发生转变,开始国际法本土化的过程。而且越南强调多边外交,广泛参与国际机制,意图将南海议题多边化。

(二)中国周边安全局势中的其他影响因素

首先,近期中印关系出现缓和,达成中印脱离接触的协议,在互相让步的基础上得到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冷战以来,中印关系的基础与互动模式均经历了曲折变迁,主要源于战略层面的深刻变动。伴随中印两国实力差距的持续扩大,双方在全球性议题上的合作空间趋于缩减,而区域范围内的竞争态势与对抗性则相应加剧。然而,保持两国关系的有限稳定且不陷入“完全敌对”的局面,仍构成了中印双方的基本共识。中印关系的变化与中美关系的变化同步,但印度认为从美国榨取的利益已经最大化,不会进一步追随美国,而是要同中国和俄罗斯改善关系。专家也指出,在处理对印关系时,要注意在缓和矛盾的同时提高警惕。

其次,为加速成为正常国家、重塑日本的国际地位,以及配合美国遏制中国战略,日本已将东南亚视为其参与国际秩序重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过强调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双多边安全合作融合、“日美+”小多边合作机制、经济安保框架下的军事援建和推进“印太”安全秩序塑造等手段,将日本与东南亚的安全关系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对东南亚重点国家的防卫装备和技术转移,以及在人才培养交流能力方面的支援建设,加大了中国在南海地区维权维稳的难度。

最后,在中美战略博弈的背景下,菲律宾南海政策不断摇摆与变化。菲国内政治因素,如内部权力斗争、军事政变的威胁,以及分离组织的活动等也会对其南海政策产生重要影响。目前马科斯在国会立法层面上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其南海政策发展走向,与美国息息相关。若特朗普执政后继续高调挑衅中国,马科斯必然跟随。若特朗普政府对于菲律宾战略支持的意愿削弱,马科斯政府则可能进行相应调整。当然,美国为挽回国际声誉,会力证同盟的有效性,将继续多方面发力,在南海大力推动实施更加有效的“灰色地带”竞争,形成更加复杂的体系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亚非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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