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内
停放着的小车许久未动
车辆后方未设警示标志
到底怎么回事
隔夜酒驾
酣睡高速
2月26日上午,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S22融河高速宜州区安马乡路段168公里730米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双闪灯,也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上前查看,只见驾驶人躺在车内打着呼噜睡得正香,敲打车窗喊了几次才将其唤醒。
车门打开后,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面而来,驾驶人满身酒气,眼睛红肿,神态恍惚。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怀远停车区作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覃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覃某交代
前一晚他驾车到罗城县亲戚家做客,晚饭时喝了几杯白酒,便在亲戚家里留宿,一觉睡到早上九点,觉得已经酒醒,于是驾车返回环江老家,中途瞌睡上头,就靠边停车(睡觉)。
民警对驾驶人覃某进行安全教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行为处罚款二百元,驾驶证记9分;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一千三百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不少人会认为
酒后第二天开车肯定没事
其实不然
酒精代谢需要一定过程
且速度因人而异
驾驶人切勿抱有
“酒量好”“查不出来”“缓过劲儿了”等
错误思想
小心“隔夜醉”影响你
事故警示
2月7日,四川西充。早7:17分许,赵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212国道行驶时,撞倒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致行人重伤。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赵某身上有酒气,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交警告知赵某,超过20mg/100ml属于酒驾。听到这一常识,赵某当场喊冤:“我才超过十几个点,多冤!”经查,赵某在前一晚喝了酒,自以为喝得不多,第二天早上开车没事……
广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严格执行“喝酒不开车”
同时还要做到
若少量饮酒,12小时内不要开车
若喝得较多,24小时内不要开车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