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5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免:

黄国锋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庆辉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冬伟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亚全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石文武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鲁 潜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 良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铭波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解正伟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鲁文兴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云雁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唐思虎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武云兵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金德能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顾姝倩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免:

解正伟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鲁泽强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尹亚全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

赵 良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燕梅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秦晓燕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丽仙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红艳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豆 玮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 敏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瀚湘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普文乾 批准任命为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正宽 批准任命为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艳丽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免去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和贵 批准免去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震乾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晓斗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 康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华明昌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苗 志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楚雄州人大”微信公众号、云岭先锋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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