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时代之城小区外景。孟双奎/摄

建设“好房子”是房企进一步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

中房报记者 孟双奎 沈阳报道

2025年,“止跌回稳”“房地产新模式”“城市更新”“好房子”仍将是房地产行业的关键词。

2月2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好房子”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具备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服务等特点的好房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期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征集“好房子”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征集对象包括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主要特征的居住区和居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存量和改造类项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特征的“好房子”将成为未来住房发展的方向。而按照通知要求,征集案例也要能够满足“安全耐久”“舒适健康”“绿色低碳”“智慧便捷”中的一项或几项突出特征,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对于申报条件,通知明确提到:代表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好房子”建设先进水平,能够在“好房子”实践探索创新过程中提供技术参考和经验借鉴,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有利于市场推广。积极将信息、绿色低碳、智能建造等技术,以及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好设备等应用到房屋建设中,提升房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效率。充分体现精细化和人性化等建设或改造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性、技术特点鲜明、应用效果好。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记者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原则上,沈阳、大连市区各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其他地市区和沈抚改革示范区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县(市)根据实际推荐。

辽宁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曲赜胜分析认为,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建设“好房子”是进一步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可以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竞争力,确保我国房地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建设‘好房子’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尤其是住房品质的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住得安心、舒心、放心,增强住房消费获得感。在保障房建设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对美好居住的向往,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同时,通过供给侧优化产品和改善服务,带动需求侧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从而使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联动起来,扩大住房消费的乘数效应,激活内需,促进投资和就业,增强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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