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定理是惊天大骗局
陈氏定理就是一伙人导演的惊天骗局,流毒甚广误人子弟,严重的污染中国的数学界,也阻碍了中国数学的正常发展。如果靠弄虚作假可以获取利益,那么整个学术界就会乌烟瘴气。因为一个谎言的出现需要更多的谎言去掩盖。
我现在谈论的问题不对“人”而是对“1+2”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1+2”的命题是不是严谨的?
我们知道全部正整数1、2、3……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最一般的分类就是奇数和偶数。如果用“正整数空间2N+A”来表示,就是“用两个等差数列2N+1和2N+2”来表示。
用2N+1表示奇数;用2N+2表示偶数。
这部分被一些人,还是数学界的人剽窃,而不提“正整数间的概念”或“自然数空间的概念”而直接引用。你们真够不要脸的,中国数学界还有这么不要脸的,干这些龌龊的事。
看下面的图片《中国科技信息》杂志社,在百度里面有这么“奇数”的一个栏目,经“科普中国科学百科”认证。你们真够下三滥的,这也能认证?像商品商标一样谁先注册了就属于谁了?
剽窃有理?是不是合法?(我考虑是不是在媒体的监督下,与他们在法庭上见?)
其实也值不得我跟他们打官司,我建议你们不要丢人现眼了。如果你们是数学专业的就太丢人了,不是数学专业的我也就不在意了,哈哈一笑而过。
不过我提醒你们:不首先确定使用哪一个“正整数空间”表示全部正整数,而直接用等差数列表示,都是错误和混乱的。比如奇数可以用2K+1,但是同时也可以用3N+1,3N+2。4N+1,4N+3等等无穷多的等差数列表示。这是混乱的,意义不确定的。
同样,偶数在不确定使用哪个“正整数空间”,也不能说用2N表示偶数。道理同上。
闲言少叙,我们讲正题。
用数论的方法来分类就是,1是单位。2、3、7、11……为“素数”;4、6、8、9……为“合数”。
“1+2”的命题是“大偶数标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我们很简单的就会发现奇数(包括素数)也可以用“一个素数及两个素数的乘积和”来表示。
比如,11=1+2X5、15=5+2X5 等等。我们这里不讲“大奇数”,因为我们无法断定在正整数中,多大为大?因为正整数是有无穷大的。
那么问题是:1+2的证明方法必须首先证明把奇数排除在外,否则证明就是错误的。
既然证明“一个大偶数可以表示为一个素数与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乘积的和”,为什么不同时证明“一个大奇数可以表示为一个素数与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乘积的和”?
第二个问题是论文开头就有x-p=p1或x-p=p1p2 。前面就是“哥德巴赫猜想,后面就是1+2”这两个命题之间有一毛钱的关系吗?并且论文的方法一点都没有证明x-p=p1。把它写在前面不是骗人吗?
你们真够无耻的!
我就是一个退休的老头,对名利不是不要,不过老了也没有意义了。我所关心的是留给后人,留给中华民族一个比较干净的学术空间。
我知道我会被围攻,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
拿出你们做人的勇气来,纠正错误,让科学发展,让历史往前走。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