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哪吒之魔童闹海》(简称《哪吒2》)票房冲破百亿、周边卖到断货时,你可能不知道——这个扎着丸子头的“魔童”,不仅是神话传说里的叛逆少年,还是现如今法律世界里的“版权顶流”!今天,咱们聊一聊:“哪吒”到底是公共资源,还是受法律保护的“独家IP”?又有哪些有趣的法律知识?
一
“哪吒”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吗?
答案是:能!
但有个前提——得“够独创”!
01
神话传说是公共资源,但“魔童哪吒”是独家版权!
哪吒作为中国古代神话人物,其基础设定(如混天绫、风火轮)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人人可用。但《哪吒2》里的“魔童哪吒”形象——黑眼圈烟熏妆、两手插裤腰兜等形象,融入了独特的美术设计与情节创新。这些元素因具有独创性表达,是被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和视听作品。
02
登记证书是“护身符”!
制作方成都可可豆动画早将哪吒、敖丙等400多个角色、道具、特效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甚至“石矶娘娘的镜子”“采藕大爷”都成了“有证角色”。
二
魔童哪吒如此火热,大家一起“热情参与”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
01
自制手办、表情包可以搞,但别卖钱!没有合法授权,一旦大批量生产销售盈利,权利人可能送你一句:“收你们来啦”。
02
朋友圈晒图:拍一两张电影画面配文“二刷走起!”?——不提倡。
拍摄电影画面用于自己欣赏、亲友分享、个人研究、课堂教学等行为与“盗摄”在主观恶意方面是存在区别的。但随着公众对文明观影需求的提升,“屏摄”行为在观影时难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故常受舆论批评与道德谴责。
03
录10分钟高潮片段发抖音?——等着被权利人“请喝茶”吧!
法律最忌“市场替代”!如果你剪辑电影精华片段制作成解说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或是将电影画面制作成“图解电影”,若观众看完你的视频和图片就可以不去影院,属于侵权。但若只是评价剧情或创作搞笑同人,且注明原型出处,可算合理使用。
对电影录屏并传播,这可是在制作“枪版”电影!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侵犯了电影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传播提供盗版资源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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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知剧场》
哪吒的“版权江湖”告诉我们:法律既保护创新者的心血,也守护公共文化的河流。热爱一个电影,在适当的尺度内欣赏,才能让大家都更好地“向阳而生”。
信息来源:柳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