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却要全额交物业费”,这在长沙是过去式。
3月1日起,长沙的空置房可少交物业费。
长沙规定,新房交房后24个月连续空置,物业费打7折。25个月起连续空置,物业费打9折。
对空置房物业费实行阶梯式优惠,无疑是个好消息。一方面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回应民生关注热点。
这项“人性化”新规也意味着,已经入住后再空置的房屋,不再属于物业费打折的范围。
近日,江苏镇江等地宣布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的住宅,可减少部分物业费。
此前,江苏省句容市曾发布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空置期间物业费减免30%。在甘肃兰州,长期空置的房屋也按照申请后按70%缴纳物业费。
目前,全国已有包括青岛、石家庄、苏州等10多个城市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而苏州市、常州市等地最早于2014年便开始施行空置房物业费七折优惠政策,至今已有10余年时间。

房子没人居住,就不存在利用公共设施和空间的问题,为什么要全额交纳?

如果业主6个月以上没有实际入住,对物业公司日常工作量而言是有所减少的,物业费存在打折的空间,适当降低未入住业主的物业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
像长沙这样明确的规定,减少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像长沙这样实行物业费阶梯式优惠,兼顾到了物业公司的权益,将政策对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期待武汉有关部门早日出台物业费打折的规定,减轻业主的负担,更好刺激消费。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70%的比例承担物业费。然而,该条例在2018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并未对房屋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此外,《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提到,关于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可以给予折扣优惠的空置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此时,武汉应根据房地产实际情况,重新制定物业费打折规定。
建议在以后修订法律、行政法规过程中作出“物业费打折”的全国统一的规定,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之机,明确规定未入住的空置房屋按照一定的折扣标准交纳物业费。
2024年下半年,一场轰轰烈烈的“物业费降价潮”席卷了武汉。

中海光谷锦城、招商依云华府、武汉天地云廷、绿地海珀御观、金地格林东郡、朗诗里程、旭辉千山凌云、正荣紫阙台、江山如画、联投光谷瑞园等在内的近百个小区降低物业费,下调幅度均超过10%,最高超过50%。
一方面是物业公司在当地相关规定下进行了主动调价;另一方面是在超三分之二业主申请后,经过双方协调后对物业费进行了下调。

在武汉,根据武发改价格〔2023〕467号文,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则将分为五个等级,有电梯住宅物业费为1.2元~3.2元/平方米·月,无电梯则为0.7元~2.7元/平方米·月。
当前,物业费降价、打折已是大势所趋。
文|杨光华(地产写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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