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一批客车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其中包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一批新能源公交车,湖南省邵阳市36辆新能源客运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14辆高一级氢燃料电池客车(45+1座)

具体如下: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公告,计划以66876400元采购一批新能源公交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5104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876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12日 0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09时5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注册账户进行报名,同时需要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后用制作电子标书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参加线上开标会,并保持在线状态。到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后,各潜在投标人需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下载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单位)熟悉“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操作流程,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方式查找途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6、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的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获取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权。本项目依据标包顺序进行评标,已获得第一标包中标权的投标人若再参与第二标包投标,则不再获得中标权,即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包中标权的中标人若为第二标包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则相应第二标包的中标人顺延为评审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15号

联系方式:0891-667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6栋104

联系方式:17789003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7789003327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第一批次36辆新能源客运车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QFW2025-HW-001

3、采购项目预算:17172000.00元

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7172000.00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 元(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扫描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客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代理经销商

①本项目一共分为2个包,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包排名均为排序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时,只允许该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履约,另一个包由排序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2、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ning.gov.cn/)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城发集团(https://www.xncfjt.net/)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新宁县盛城客货邮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政务中心7-8楼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0739-4837768

(5)邮编:42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全方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沙县小吃二楼

(3)联系人:李湘、郑玉明

(4)电话:0739-4755806(办)

(5)电子邮箱:465090715@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2025年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XJHD(货招)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高一级氢燃料电池客车14辆(45+1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2、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氢燃料电池客车销售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氢燃料电池客车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文本。(提供产品公告批次),且满足办理公交客运落户要求;

6、提供的氢燃料电池客车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产品3C认证时间);

7、投标人所投氢燃料电池客车必须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客车,并且符合免税条件;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最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2月26日 10时00分 到 2025年03月04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772405412@qq.com)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邮箱(772405412@qq.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完成合同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现场保管及装卸(卸至需方指定地点)、保险、包装费、税费(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缺陷修补、技术协助及咨询、用户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培训,向招标人提供技术资料(每车一套,车辆整车、底盘维修手册、配件目录两套,提供全车配件编码号、车型相应电路图、附属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整车和各主要部件说明书各一套)以及车辆合格证、技术参数表、发票、车辆检测报告单、拓印号、照片等车辆注册登记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氢气瓶及阀门检测、售后服务等保证2025年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验项目收合格并正常使用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技术规格及要求、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5天(日历日)内全部交付完成,车辆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发送772405412@qq.com。

4、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5、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6、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阿山路38号

联系人:姜娅丽

电话:0990-6606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系人:马姝雯 王姗姗

电话:13519902595

电子邮件:772405412@qq.com

扫一扫,慧买新车

责任编辑:甄丽娜

审核:张艳文

1、

2、

3、

4、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