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引题)

江苏:生育一孩可享百分之五十社保补贴(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生育服务、托育体系等方面推出15条务实举措,着力减轻职工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负担。

“《措施》努力为每个家庭生育减负、生活提质。”江苏省卫健委主任谭颖介绍,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今年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谭颖表示,2024年7月起,江苏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今年,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同时,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谭颖说,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记者了解到,针对职工“带娃难”问题,江苏将大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建设,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教育、住房、就业方面,江苏将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幼儿园提供寒暑假托管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截至2024年底,江苏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213万人,生育保险费用涵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各环节。江苏省医保局副局长朱丽菁表示,医保部门将加快研究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推进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切实增强群众的医保获得感。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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