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月17日作出的“任建罚决字﹝2024﹞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任丘市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任丘市昆仑道东侧、北站路北侧建设的春熙渡项目(B、C、E地块)和万达广场、商业街及公寓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的相关规定。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二款规定,对任丘市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来源:信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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