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妄之灾,大声说“不”、坚决维权,是对自身权益和尊严的最好交代

上海一对新婚夫妇婚礼大屏惊现他人不雅照,将婚庆公司、司仪外包公司告上法庭后,索赔成功。这一案例的曲折之处,引人深思。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报道,2023年,林女士与初恋携手步入婚礼殿堂。仪式开始后不久,大屏上播放着两人相知相爱的甜蜜历程,然而视频播放完毕后,大屏上竟突然跳出一张不雅照片,“那是一张明显在酒店床上拍摄的、裸着上半身的侧身照片”。现场瞬间一片哗然,让林女士感到委屈和愤怒。20多秒后,工作人员匆忙关掉了大屏,仪式才得以继续进行。但林女士和丈夫根本没有机会向宾客解释,婚礼之后更是无从解释。


此次乌龙事件的恶劣影响显而易见。尽管不雅照不是林女士的照片,但现场宾客超过600人,其中认识新娘的不足三分之一,剩下的400多人都是她公公的生意伙伴,此前根本没见过她。因此,很多人想当然地将这张裸照与她联系了起来。这样一来,新人婚礼遽然受损不说,他们的声誉、形象更是遭到隐形破坏,且难以修复。

令人愤懑的是,事后婚庆公司只是敷衍地安抚了两句,便掏出一份合同告诉他们,他们的司仪、调音等业务是外包出去的,想索赔可以去找这家外包公司。还表示,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公司,他们已经解除了合作关系,这样就可以了。

然而,一语“外包”完全不能撇清婚庆公司的责任,所谓“解除合作关系”,和此事中的新人利益并无关联,也根本谈不上惩罚,如此踢皮球实在不厚道。

好在法律没有惯着他们。法院审理后发现,根据两家被告的合同规定,播放大屏应是婚庆公司的责任。但婚庆公司因觉得“这单价格低廉”(现场布置、司仪、化妆、摄像、调音师等共计58999),只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事发时,这名工作人员还在外场忙碌,导致两家公司衔接出现失误。法院判决两被告各自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律师费8000元。

这一判决结果,令人欣慰。不能不说,相比于这对新人为婚礼仪式所付出的经济成本,以及打官司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万元赔付并不“对等”。但对于名誉受损的新人而言,这是权益得到了保护、正义得到了伸张,且通过这种方式或多或少挽回一些个人声誉。而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其社会意义也不可小视。

当下,我们进入陌生人社会,带来一个隐性后果,便是解释和维权的成本在提高。比如本案中,如果婚宴来宾都是近亲、熟人,知道那不是新娘本人,大家可能也就一笑了之。但一个陌生人占主流的婚礼上,事关新娘的清白和品性,就变成了一个难以说清、但又必须说清的问题。

或许在有些人看来,出了这样一件事,费心费力要个说法,太难了。即使受害人想不计成本地挽回影响,效果也难以彰显。时过境迁后,解释“那个人不是我”还有多大的意义?

然而,成本之高、难度之大,不是畏难的理由。面对无妄之灾,大声说“不”,既是对自身权益和尊严的最好交代,也是给陌生人社会的一记提醒,任何人都无权因自己的错误为“陌生人”带来无妄之灾。

几年前,在舟山一对新人的婚礼现场,原本播放婚纱照的大屏幕突然放出了不雅视频,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最后,婚庆公司被判按约双倍返还定金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一再说明,遇事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输”。有了法律的撑腰,受害一方完全可以大胆主张权利。

类似事件折射了婚庆市场的乱象。对此,婚庆行业当有规范发展、拒绝乱象的一份自觉。同时,有关部门也应针对问题根源,对违规转包等现象进行整治。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开展规范婚庆服务行业消费秩序整治行动,收到良好成效。此类治理,当进一步深化,营造更好的婚庆市场环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白驹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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