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张女士反映,2月26日她在ATM机用公司公户转账时,不小心写错账户的一个数字,而且没确认户名,就将1万元转错给一个私户。经沟通,收款人李女士提出留3000元当感谢费,通过微信转回7000元。随后,张女士报警,李女士再转回1200元。
聊天记录里,李女士表示:“不是不给不认,让你舍点儿钱买个教训。刚才我同事说我这人心好,要是我一分钱不认你也没办法。”2月28日,记者联系到李女士,李女士称,她认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给对方3000元感谢费很正常。李女士表示,最让她接受不了的是,张女士还报了警,这件事对她造成了不良影响,让她心情非常不好。“我现在对这件事不想再做任何沟通。”李女士称,她原本可以不理会这件事,如果对方去法院起诉她,她会积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
对此,有律师表示,转错账后,收到钱的一方有义务向转账方归还钱款,对此事给他造成的影响可以适当主张补偿,但也是以实际发生的为限,超过必要限度拒绝归还,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此事的所涉金额,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僵持不下,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辑:谷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