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真的很感谢,对这个结果我们很满意!”当事人赵某及家属由衷地感谢道。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11月12日,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一份,并依约向保险公司缴纳了相应的保费。2023年2月16日,该公司钢筋工人赵某在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等症状,赵某的伤情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八级。出院后,赵某依照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始终以种种理由拒赔。后赵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承办法官接收案卷后,本着案结不仅事了还要人和的原则,认真审阅了该保险险种的相关信息,仔细阅读了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后法官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向当事人做好相应的普法宣传,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在法理和情理的双重释明下,保险公司表示将给予赵某最大程度上的赔付,赵某也就赔偿金额作出了让步,至此双方矛盾得到有效缓和,案件形成初步化解方案。之后,承办法官便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该纠纷。因原告赵某行动不便,其妻子也因照顾赵某无法抽身,为了能够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把握来之不易的有力契机,承办法官随即驱车前往赵某家中进行调解。在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说理解释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赵某10万元。赵某也对法官的工作态度及对案件的认真负责表示赞赏,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下一步金塔法院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杨雅岚)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