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系统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25年“三农”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新时代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三农”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增产。克服局部高温干旱、极端洪涝、超强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产量达到1.413万亿斤、比上年增产221.8亿斤,历史性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大豆扩种成果持续巩固,产量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棉糖胶生产稳定发展,肉蛋奶、果菜鱼等“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牢,让老百姓的餐桌更加丰富、吃得更好更安全更健康。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国超过六成的监测对象已稳定消除风险,其余也都针对性落实了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超过3300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富民产业持续壮大,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不断完善,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效拓展。202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同比实际增长6.3%,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2.34:1。
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的乡村振兴路径。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3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超过95%,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事业取得新进步。
2024年,我国粮食生产迈上新台阶,首次突破1.4万亿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日益夯实。图为2024年5月29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老王坡高标准农田,机收编队在收获小麦。 新华社发 赵永涛/摄
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村字号”群众文体活动蓬勃发展,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农民群众精神风貌持续提振。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平安乡村建设有力推进,农村社会环境稳定安宁。
“三农”工作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三农”战线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实干笃行,是亿万农民群众不畏困难、奋力拼搏的结果。“三农”发展持续向好,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增强了底气、赢得了主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
当前,我国“三农”发展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呈现许多新趋势新特征,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2025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重点抓好“两持续、四着力”。
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城镇化在继续推进,消费结构在持续升级,粮食供求仍是紧平衡,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必须始终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把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在高基数上实现稳产丰产,主要靠单产提升。2024年,全国粮食亩产比上年提高5.1公斤、增长1.3%,粮食单产提升对增产的贡献超过八成。在继续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基础上,把粮食生产的重心转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来,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促进大面积增产。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关键是种子。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深入实施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农机装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支撑,必须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做到实用好用耐用。
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本固方能粮安。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针对耕地“非粮化”问题,分类有序做好整改,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耕地保护既要看数量,也要看质量,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农民种粮能挣钱,粮食安全才有保障。针对部分农产品价格下行问题,落实好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保险等支持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
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在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我国是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要把握好进口的节奏和力度,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好产业安全和农民利益。
近年来,各地在农业生产中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化、智慧化等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图为2024年12月12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现代数字农业科技产业园拍摄的水培生菜。 新华社记者 贝赫/摄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还要在开源节流上想办法。一方面,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另一方面,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慎终如始扛稳责任,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
守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关键是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出现返贫致贫的风险是始终存在的,必须健全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帮扶到位,防止风险累积成患。加强工作统筹、信息共享,提高监测效率和效果,避免多头筛查、重复算账,加重基层负担。产业和就业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治本之策。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强化产业精准扶持。扎实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保持稳定。
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过渡期后接续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大方向是明确的。需要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和办法,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推动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脱贫攻坚以来国家投入形成了较大规模资产,必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资产权属不清、管护不力、闲置浪费、处置困难等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清查,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解决农业经营效益低、农民增收致富难、乡村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基础和前提都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把产业这把“火”烧得更旺些。
发展乡村产业,必须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拓宽产业增值增收空间。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打好“特色牌”,做强“土字号”,不能一哄而上,避免同质化过度竞争,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乡村产业,根子要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对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既要规范又要引导,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发展乡村产业,是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富民产业,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增加县域就业容量,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依法纠治各类农民工欠薪问题,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着力推进乡村建设。当前,乡村人口持续外流,村庄格局加速演进,必须顺应人口变化趋势,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避免无效投入和资源浪费。
乡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村都编规划,有需要的就编,没有需要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让建设有章可循。
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图为2024年10月23日拍摄的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日照市五莲县白鹭湾小镇景色。 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摄
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需要加力。虽然现在农村生活条件已有很大改善,但离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衔接互补,强化农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撑。结合各地实际,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有针对性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道路、饮水、物流、能源、网络、住房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办一件成一件,持续发挥作用。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突出普惠可及。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回应和解决农民群众上学看病、养老抚幼等方面民生关切。针对农村学生营养餐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针对基本医保参保问题,通过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方式,给予参保激励。适应农村老龄化趋势,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的重要优势和宝贵财富,需要持之以恒抓好保护和治理。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留住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建设美丽乡村。
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要顺应乡村社会发展变化,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手段和方式,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今年将迎来村“两委”集中换届,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带头人,选优配强班子,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各项措施精准落实。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推动基层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些地方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提振农民精气神等方面,探索出了很好的路子。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为抓手,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开展农民唱主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繁荣乡村文化。持续整治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农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转变需要一个过程,要以正面引导为主,常抓不懈、绵绵用力、化风成俗,不能不顾及农民感受蛮干硬干。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赌博、诈骗、传销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让广大农民在农村安居乐业。
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必须用好改革这个重要法宝,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把“人、地、钱”等要素更多配置到乡村振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重点是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收回集体或借机违法调整。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完善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更好带动小农户,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农村资源资产既要管好也要用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在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农房盘活利用有效实现形式。但必须明确的底线是,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不能强迫农民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
围绕解决“钱从哪来”问题,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支持作用,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农服务,通过实行差异化货币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农业农村领域配置。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重点是内培和外引相结合,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健全评聘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
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把握的原则与方法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理念方法,把握好重大工作原则,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推进。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农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抓好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原则。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各不相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就决定了乡村振兴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不能用一种办法加以推进。必须正确认识乡村的差异性,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客观规律,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避免生搬硬套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现阶段,城镇化仍是大势所趋。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有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两栖流动,预计到2035年还将有上亿农民进城。必须适应这个趋势,强化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把“三农”工作放到城乡融合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一方面,通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利,让愿意进城的农民进得放心。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生活舒心。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也必须靠农民而兴。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发动农民参与,不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引导农民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共建美好家园。始终站在农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心群众安危冷暖、急难愁盼,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坚持守正创新,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三农”在大局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蹄疾步稳、审慎稳妥,防止方向偏差造成颠覆性错误。特别是在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上,必须慎之又慎,很多问题要放到历史进程中去审视,不可操之过急、盲目冒进。对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特别是改变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事情,一定要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红线。
来源: 《求是》2025/05
监制:侯馨远 编辑:李忆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