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日国际海豹日到来之际,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联合开展“别让斑海豹只能在海报上看到”送法上渔船普法宣传活动。
在长兴岛八岔沟码头渔港,由法院干警、渔业执法人员组成的普法队伍,将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送上渔船,送到渔民手中。
码头上国徽高悬,志愿者们组成了“法律宣传”“现场调解”“法律咨询”三个小组,为过往港口渔民详细讲解与渔业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渔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针对渔业活动中常见的依法捕捞、海洋生物保护、合同纠纷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渔民们依法依规进行渔业生产活动。
“渔船遇到了斑海豹都会绕着走,不去惊扰它。”
“遇到搁浅的斑海豹,会查看它有没有受伤,没有受伤就放归大海,要是受伤了,会立刻联系相关的渔业部门或者打110报警电话,让专业人员来处理。”当地渔民说。
“冬天是斑海豹在辽东湾的集中繁殖时期,我们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将‘保护斑海豹,共同守护美丽海洋家园’的理念传递给渔民。”长兴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强说。
▲2月18日,一只搁浅在长兴岛附近海域的斑海豹幼崽得到救助。这是在长兴岛附近海域被救助的第13只海豹。
在长兴岛地区只要提起斑海豹,几乎人人都知道它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得益于四年前一个案件的审判。
2020年12月22日,长兴岛法院对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斑海豹的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涉案人员达42人,涉案单位7个,涉案金额约600余万元,在当时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
最终,这42名被告人被处以有期徒刑14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最高500万元。7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处以3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违法所得并没收犯罪工具。
该案严惩重罚非法收购、运输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斑海豹违法行为,解救斑海豹幼崽近百只,有效维护了海洋物种分支种群安全。其审理效果影响深远,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斑海豹的生存状况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在案件宣判2个月后,斑海豹的保护级别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02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该案宣判后,大连法院在长兴岛建立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工作站,会同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危害生物多样性犯罪。在濒危物种得到保护的同时,带动了“蓝色经济”增长,生动诠释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共生共赢”的可持续路径。
“作为环资审判品牌的牵头建设部门,下一步,大连中院民一庭将持续以司法之力保障‘山清水秀 向海图强’取得积极成效,以生态价值赋能经济发展。”大连中院民一庭庭长王丽明说。
随着惩治效果转化为生态修复效果,斑海豹种群数量已由保护区建立之初的不足1000头,逐步恢复到目前2000头左右,种群数量趋于稳定。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封面图片由AI生成)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