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我市椒灵江等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
椒灵江流域禁渔期制度
01
禁渔区
121°27′00.64″E,28°41′40.66″N与121°27′00.69″E,28°41′11.55″N连线以上的椒江;以及灵江、永安溪、永宁江、始丰溪、义城港、大田港。
02
禁渔期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03
禁止作业类型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04
界限说明
1.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2.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违反规定的后果
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将会有什么处罚?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千元以上的;
▶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的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
▶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的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禁渔期内违反规定随船携带禁止作业的渔具,将会有什么处罚?
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设立禁渔期的目的
每年3月至6月是江河鱼类产卵、幼鱼生长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通过限制捕捞活动,可有效地为鱼类产卵、孵苗及幼鱼生长提供更好的时间和空间,利于鱼类种群繁衍。禁渔期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在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台州海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