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995年11月6日,两名罪犯携带斧头、匕首等凶器窜入江苏省南京市南浦商厦,残酷地杀死了熟睡中的3名值班人,劫得保险柜中的18万元人民币后,又将汽油浇在死者身上放火焚烧,制造了建国以来南京市最恶劣、最骇人听闻的特大杀人、抢劫、纵火案。

案发一个月之后的1995年12月13日,这两名案犯被押上断头台,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

1995年11月6日凌晨,刚建成开业不久的超级购物商场——江苏省南京市南浦商厦地下家电商场突然浓烟滚滚,从出入口窜出火苗。

得到报案,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出动,经过几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但在清理现场时,公安人员却发现了重大案情:在烟雾缭绕的地下商场电工值班室,地上满是血迹;防火门上,清晰地留着一枚血手印。仔细察看,又发现财务室内的保险箱被撬开了,里面存放的18万元现金不见踪影;商场地上有三具烧焦的尸体,经辨认,均系商场夜间值班人员。



经检验,三人均系被斧头、匕首等利器砍杀而死。

这是一起重大的杀人、抢劫、放火案!案件震惊了全市,震惊了全省,也震惊了全国!

省委书记、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南京市领导分别下达指示“要全力迅速破案!”

市公安局党委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立即成立了“前线指挥部”,认真研究了案情,摹绘了罪犯的肖像,决定以商场内部人员为中心,向周围辐射。要求各派出所认真工作,对16岁至50岁的所有男性居民逐一排查,无论是常住户,还是暂住户,要人人过关,一个不漏。

11月8日晚,葛塘派出所所长李兆龙到欣乐商厦舞厅调查情况时,听联防队员杨树根反映:11月5日夜里曾有两名男青年从他家门前经过,其中一人将洗澡用的毛巾、肥皂以及换下来的内衣丢在他家门口,然后向南浦自行车仓库走去,后来就再也没见出来。

据杨树根讲,这两名青年人看起来很面熟,但说不出姓名。

经查证,这两名青年一名叫张民,一名叫韩仕春,均为无业人员,二人以前曾是南浦商厦职工。指挥部立即将此二人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召开破案誓师大会,市局悬赏10万元重奖破案人员,省厅也悬赏5万元。有关部门还专门下文:为破案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可获5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农村户可以农转非。

11月24日,根据指挥部对辖区内“重点人头”开展滚动式调查的指示,葛塘派出所传讯了张民,26日晚8时决定传讯张民之妻丁健,赶至丁父母住处将睡在沙发上的丁健传唤带到葛塘派出所。

11月26日这天,还发现了一条线索,有人曾在11月5日在因经济问题被商厦开除的职工张民家,看到张带了一把斧子。

26日晚,葛塘派出所向大厂分局汇报,认为张民有前科劣迹,系商厦开除职工,而且张民与案发后去向不明、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因经济问题被商厦开除的原临时工韩仕春关系密切,案发当天张与韩在家里还一道吃饭等等疑点,建议将张民立即刑事拘留。



在警方发起的一次又一次凌厉的攻势下,11月27日凌晨,丁健终于交代了此案的真相。

时年24岁的张民,捕前系大厂区无业青年。1990年,原为商场电视机柜业务经理,因盗卖商场价值2.7万元的电视机被开除,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民之妻丁健,时年25岁,大厂区无业青年。

一系列蛛丝马迹,使得警方一直将张民列为重点怀疑对象。然而,张民在受传讯时却一直谎称,11月5日晚,他与妻丁健、朋友韩仕春、王龙祥(另案处理)等人在一起,除韩一直下落不明之外,3人口供完全一致。

丁健承认自己先前一口咬定案发时张民一直在家睡觉是谎言,并供认此案是其夫张民与韩仕春(男,24岁,江苏省洪泽县农民)所作。作案之后,韩于6日凌晨带上赃款溜之大吉了。

面对这样的证词,张民仍然企图抵赖,并以沉默来对付审问。

从11月27日中午起,公安机关发起了强大的攻势。经过了20个小时的审讯,最后张民不得不开口供认了。

就在当天,曾三下洪泽追捕韩仕春的干警也传来捷报,该犯也已被擒获归案。



张民、丁健原先均是南浦商厦家电商场的职工,前后分别被商厦开除,一直怀恨在心,眼瞅着商厦越来越红火,经济效益越来越好,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两人在今年5月结婚,因为讲排场、慕虚荣,先后购买了索尼29英寸大彩电、东芝录像机、小鸭牌洗衣机高档家用电器等物品而负债累累,另外,张民嗜赌成性,更使得他俩经济窘迫。

张民脑中陡生要在商厦捞一把的念头。张民觉得自己一人,孤掌难鸣,又找到两个原先也是商厦职工的韩仕春、王龙祥(男,19岁,六合县农民)。11月5日(星期日)晚8时许,韩仕春、王龙祥来到张民家,张民提出到大厂区南浦商厦杀人劫财,而后放火灭迹。韩、王居然均表示同意。

1995年11月5日作案当晚9时许,张民、韩仕春伙同王龙祥携带斧头、匕首、锯子等作案工具,鬼鬼祟祟地来到大厂区南浦商厦。正准备动手,王龙祥临阵胆怯,两腿发软,浑身直打哆嗦,打起了“退堂鼓”。没办法,三人只好返回张民家中。

不久,王龙祥离开张家连夜赶回六合。然而,张民和韩仕春并没有就此罢休,对金钱的占有欲望又一次冲上心头。



当晚11时许,张、韩二人又携作案工具骑着自行车再次窜至南浦商厦。张以借宿为由,将值班电工王体伟喊醒开门,谎称自己来了一个朋友没地方睡觉。王体伟轻信了他的话,同意他俩在电工房留宿,并为他们拿来了被子。

谁料到在11月6日凌晨2时,当王再次进入梦乡时,张持斧头,韩持匕首、灭火器至王的床边,张用斧子朝王的头、面部猛砍两下;韩用灭火器对王脸部喷射,还接过张手中的斧子,朝王的头、面部猛砍数下,致王大出血而死亡。

接着,张民、韩仕春又潜至商厦地下商场值班室值班工人丁永祥、拱金山床前,张持斧子对着丁的头部、面部猛砍数下,韩手持匕首对准拱颈部猛捅一刀。拱被突如其来的刺痛惊醒,本能地大喊“救命!”可是张民又持斧子上前对拱面部又猛砍数下,而后韩接过张手中的斧子对准丁颈部又猛砍数下,可怜两个值班老人又死在了这两个灭绝人性的歹徒手上。

行凶后,张民、韩仕春遂跑步闯入商厦会计室,持斧子、起子、锯子等工具撬、砸、锯保险柜和办公桌,将18万余元现金席卷而空。

面对三具鲜血淋漓的死尸,两人商议:一不做,二不休,放把火将他们一烧而光。

于是韩仕春跑到商厦摩托车柜台找到汽油,分别浇在了丁、拱、王三人尸体上,纵火焚尸灭迹。这熊熊的烈焰,给南浦商厦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之巨。



张民、韩仕春仓皇逃离现场,途中将作案工具抛入了大厂区新华路西侧的藕塘内。

逃回张民家后,丁健一见他俩身上沾满了血迹,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为两人换下了血衣。张民抽出5000元钞票对韩说道:“你快跑吧,避风要紧,跑得越远越好。”

天刚蒙蒙亮,韩仕春便踏上了逃命的道路。

11月6日上午,张民与丁健一道将赃款藏至丁健父母家中,又将张、韩作案时穿的鞋子、裤子抛入丁健父母家门前的水沟里。几天后,张民唯恐赃款被人查出,又将赃款转移至自己父母家的菜地里,挖了一个坑深深地埋了进去。

该烧的烧了,该跑的跑了,该藏的藏了,张民夫妻自以为这下做的可是天衣无缝了,便不躲也不藏,企图瞒天过海。

但是,他们失算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料到公安干警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警方仅用了20个昼夜,就使得案件大白于天下。



11月27日和28日,张民和韩仕春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

28日中午,警方在张民父母家将藏匿的15万余元赃款缴获。又在藕塘中将斧头、匕首、起子等作案工具全都打捞上来。

11月29日,张民和韩仕春被依法逮捕。

“三条死罪,罪罪当诛。”12月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张、韩二犯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放火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受理此案,立即组成合议庭。

12月5日,该院适用“特别程序”,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公开开庭审判此案。在庭审中,这两名罪犯对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



庭审后,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民、韩仕春预谋杀人劫财,纵火焚尸灭迹,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杀人罪、抢劫罪、放火罪。张民、韩仕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罪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2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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