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坏事做尽的余华英被执行死刑,结束了罪恶的一生!这个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11个孩子,造成8个家庭分崩离析的坏女人,终于罪有应得!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鹤庆县。她坏到什么程度?她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卖了!
刚满23岁的余华英外出务工时,与比她大20岁的龚某良认识,1992年生下儿子。
由于双方各有家室,而且没有能力抚养,索性就把孩子卖到了河北邯郸。这是她贩卖的第1个孩子。
轻轻松松就获得了5000元的报酬,让她和情夫龚某良尝到了甜头,自认为找到了发财的好路子。此后3年间,余华英伙同丈夫或情夫拐走11名儿童。
被拐卖的孩子中,年龄大多在几岁左右,很多孩子还不记事,有的甚至长大成人后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
在余华英拐卖的11个孩子中,杨妞花案曾轰动一时:1995年冬天,余华英把5岁的杨妞花拐至河北邯郸,更名为李素燕。
万幸的是,杨妞花被拐26年后回到了真正的家。令人痛心的是,她的父母因无法承受失女之痛,先后在1997年和1998年撒手人寰。
杨妞花指认了余华英,协助警方快速将她抓拿归案,法院判处她死刑。
原本以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令人愤怒的是:余华英居然厚着脸皮当庭申请上诉。法庭判重了吗?如果你的孩子被拐卖,骨肉分离几年、几十年甚至终生不能相聚,你会有什么感受?你觉得人贩子应该怎么判?
重亲情、有血性的中国人,应该都会支持判处余华英死刑。
实际上,要对人贩子判处死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都很艰难。其实余华英并不是第1次被捕。早在2000年,余华英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2个月后就释放了;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被抓,但是以假身份被判8年,后来减刑3年,2009年重获自由。拐卖1个孩子和N个孩子,只需要在牢里待个三年五载,出来后又可以继续拐卖孩子挣快钱:犯罪成本实在太低了。
号称“中国第一人贩子”的陈莲香,2年时间拐卖46名儿童!她仅服刑5年就假释出狱。如此罪大恶极,短短5年时间就“洗白”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国的法律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我们呼吁持续、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条例,以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威慑人贩子、严惩人贩子,让他们不敢再铤而走险,不敢再以身试法。
愿天下无拐,愿每一个孩子都健康幸福的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