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仇逸 记者 王菲)2月28日,盐城市政府举行《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该市约有51.2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4%,涉及全市近五分之一的家庭。《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残疾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托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新跨越,盐城市出台《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共包含十章五十七条,从预防、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多个方面对该市残疾人保障事业予以全面细化和规范。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工作体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个人自立的原则,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条例》要求设立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此外,《条例》还倡导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助残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德爱盐城”系列助残品牌。
突出预防康复,多措并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坚持把残疾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条例》要求建立残疾预防服务体系,完善以一级预防为主、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三级残疾预防机制。同时,《条例》明确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加强婚检宣传,创制性规定夫妻一方为先天性残疾,接受孕前遗传学检测的,享受财政专项补贴,最大程度预防残疾发生。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条例》要求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保障总体规划,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康复人才培养制度,逐步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条例》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范围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救助作出规定。
重视教育就业,切实帮助残疾群众自立自强。为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条例》要求教育、财政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健全残疾人教育补贴机制,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加强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同时,《条例》对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作出规定,满足不同残疾类别儿童少年入校就读需求。此外,《条例》还围绕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促进机制,明确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使用、监督相关要求,鼓励社会力量领办、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营造政府、企业、个人多元主体支持的就业环境。
体现人文关怀,加大对残疾人全方位保障力度。为丰富残疾人精神世界,《条例》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纳入社会公共文化体育建设规划,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建立残疾人文化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残疾人文化品牌。同时,《条例》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明确给予残疾人救助和补贴、提供相应待遇的有关情形,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听障儿童实施救助作出创制性规定。此外,《条例》还要求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相结合的托养服务体系,让残疾群众生活更加舒适。
坚持共建共享,有序推进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条例》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各类公共场所参与无障碍环境认证,对通过星级认证的单位和部门,财政部门可以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同时,《条例》对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作出规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改造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此外,《条例》还要求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鼓励相关企业提供无障碍支持,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便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