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将至

一大批新规将施行

涉及新能源车年检、“鬼秤”治理等

一起了解↓↓

01

首部!新能源汽车年检有新规

《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新能源车的安全检测标准。规程将动力蓄电池安全充电检验和电气安全检验成为必检项目。同时,还将对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以及用电安全等安全特性进行检验。


新闻多看点:连续十年领跑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数量破1200万辆

02

严打“鬼秤”和“缺斤少两”

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
  • 要求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
  • 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03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将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医保患者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以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04

没有“CCC认证”

电动汽车不能出厂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 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
  • 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通过实施CCC认证,可以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防触电、短路保护、耐火耐燃等关键安全指标进行严格测试,有效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

05

追索和收回流失文物不受时效限制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3月1日起施行。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本次修订新增了对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的条款。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一条:

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对非法流入中国境内的外国文物,根据有关条约、协定、协议或者对等原则与相关国家开展返还合作。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2024年6月,阿根廷向我国返还14件文物艺术品。

06

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其中,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

  • 规定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采伐古树名木的,应当及时报告。
  • 规定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确需移植的,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07

视障群体迎规范“可触摸”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国家通用手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语言文字规范,于3月1日正式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规定了国歌的国家通用盲文书写方案,包括五线谱方案和简谱方案,适用于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奏唱国歌的场合,将帮助视力残疾人规范、统一、严肃地奏唱国歌。
  • 《国家通用手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适用于国家通用手语水平测试,是手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08

不得限制、妨碍登记档案迁移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将于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经营主体存续期间,登记档案应当持续保存,经营主体注销后,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20年。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迁入地、迁出地登记机关要做好对接和档案移转,不得限制、妨碍登记档案迁移。


09

规范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秩序

《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30条,重点对从事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活动,开办互联网军事网站平台、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军事账号,以及对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实施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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