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至8月11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了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0月12日,省督察组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并上报了《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主要包含正文和附件。正文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举措、实施保障三个部分;附件为《淄博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主要是对14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等。
《整改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抓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强化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成效,抓好“双碳”战略推进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着力提升全域生态承载力,不断夯实巩固淄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成效。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确定了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科学优化三大结构,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严控煤炭消费量,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加快交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两高一低”重点行业污染、煤电机组关停淘汰、矿山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区保护、雨污分流改造、建筑垃圾处置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开展精细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着力抓好臭氧污染、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两清零一提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方面治理和管控。五是科学制定规划,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加大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力和无证采矿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修复后矿山的后续管理和维护,实现生态修复效果的长期稳定。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林长制抓好考核评价,推动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六是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注重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善于从中发现和解决共性问题和趋势性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要求强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明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跟进指导、压实责任,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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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