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引发了网友热议,尤其是那些已经落户城市的农村子女。
首先中央文件突出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规定一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二也是为了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权益。
现在很多农村家庭的子女因为上学、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到了城市。
这种情况下,他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处理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
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落户到城市,那么他们在父母去世后,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说白了就是:如果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子女将失去在农村的房屋居住权。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
前提也必须是是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一个户口本只能拥有一处住宅
农村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
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的户口还在农村,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那么他们不仅可以继承房屋,还可以对房屋进行重建。如果子女分户后,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宅基地。
所以,对于那些已经落户城市的农村子女来说,如果还想保留老家的房屋,提一个建议:定期维护和修理农村的房子,
或者将房屋出租、确保房屋不会自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