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广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内容,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学期开启,讲好法治“开学第一课”,符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趋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讲好法治“开学第一课”,将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前移至中小学,将对象覆盖广大学生,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力度、深度和精度,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域化、全时化、全民化,意义尤为重大深远。
讲好法治“开学第一课”,也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具体举措。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成人仪式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2021年,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好法治“开学第一课”,有助于广大未成年人熟悉法治知识、掌握法治技能、强化法治思维,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接班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各地开展的法治“开学第一课”,准确抓住了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比如,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其中对包括隐私权保护等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作出了诸多规定。通过讲解这部“法之集大成者”相关内容,勾勒出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有利于学生们远离红线、捍卫权益。除此以外,通过法律小故事、日常办理案例等,讲解交通、消防、防诈骗、禁毒等知识,也都有利于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强化他们的法治意识,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者系法律学者)
《中国教育报》2025年02月28日 第02版
作者: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