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山阳县,有一个名叫程允元的国学生。他的父亲程勋著是一位在京城官邸做买卖的商人。康熙庚子年间,程勋著与平谷县的刘登庸结为好友。当时,程允元刚满两岁,而刘登庸的女儿也刚满一周岁。两家一拍即合,决定为这对孩子订下婚约,希望他们将来能结为夫妻。







随后,程允元随父亲返回南方,刘登庸则被调往蒲州任职。几年后,刘登庸在任上去世,他的家属流落到天津居住。刘登庸的女儿接连失去了母亲、哥哥和姐妹,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尽管有许多名门望族前来提亲,但她始终坚守婚约,坚决拒绝。她隐居在尼姑庵里,连孩童时代都未曾与未婚夫谋面,但乡里人都争相传颂她的事迹。

程允元的父亲去世后,他依靠兄嫂生活,在湖口以教书为生。他坚守婚约,也没有另娶他人。尽管两人互不知情,但这份坚守却持续了五十多年。

乾隆丁酉年春天,程允元随漕运船只前往天津教书。在天津,他偶然听到了刘登庸女儿的事迹,心中一震,意识到她正是自己当年的未婚妻。他立刻去寻找她,经过一番周折,终于找到了她。

程允元向官府禀报了此事,官府经过调查核实后,为他们主持了婚礼。这对有情人终于结为夫妻。地方长官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在他们的里门立牌坊以示表彰,表彰他们坚守婚约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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