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从方法论框架看,西方政治哲学主要将权力区分为基于“正当性”的“权威-权利”与“非正当性”的“纯权力-暴力”。前者是政治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后者则是政治哲学的“黑暗面”。近代西方政治哲学对“权威-权利”范式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最高政治权威的主权的个人主义来源,二是私有财产权何以进入公共领域并成为市民社会的根本性权利。青年马克思通过“异化”概念揭示了“最高政治权威”和“私有财产权”的社会基础,从而跳出了近代政治哲学的架构,阐释了权力对社会历史的形塑和重塑作用。马克思将个人与一定社会阶段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生活条件的非对称性关系视为社会构成的“真实”领域,由之“权力”被理解为生产、再生产以及变革社会生活条件的能力。在现代社会,资本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权力,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正是在此基础上得以展开。

关键词

社会政治哲学;权力;社会生活条件;正当性;社会现实

《哲学动态》2024.05

作者及单位

潘乐,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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