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2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委戴国利一行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光、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蔡明友及司法警察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新区法院“六专四室”、安检场所、监控室、警体训练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详细了解了安检设备使用、安检规范操作、单警装备配备以及值班巡逻等警务安全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副院长杨光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度交流沟通,感谢中院支队长久以来对新区法院法警大队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大队长蔡明友汇报了警队在队伍建设、人员管理、装备配备、警务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及目前警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指导组对新区法院警务保障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要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建红”引领“警察蓝”,提高自身建设,培养敢于担当、认真履职的司法警察队伍;要增强安全意识和团队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尤其在押解、值庭、看管、安检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操作流程和执法规定,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要做好处突演练及应急预案,提前对案件进行风险研判,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警务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开展常态化警务训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严谨的训练计划。合理利用工作之余有序开展安全检查、体技能以及警情处置等训练,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安全履职能力。
接下来,新区法院法警大队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强素质,立足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明确整改方向,全面推动新区法院司法警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