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每位驾驶人都应该铭记于心的

可总有个别司机心存侥幸

不以为然

近日

昌平交通支队民警

就查获了两位司机酒驾

因为自己的贪杯

最终分别“尝”到了行政拘留的苦果

二次饮酒被查

超出的2mg换来10日拘留

2月20日晚间,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秦北路大东流村附近开展夜查工作时,一位小客车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熄火下车后,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易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据了解,易某今日刚从外地返京,新的一年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便邀请老乡一同吃饭庆祝。因易某自知稍后还要返回住处,晚饭时并没有喝太多酒,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也没有找代驾,而是自己坐进了驾驶位。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易某并非首次酒驾,其早在2019年6月就曾因饮酒驾车被民警查获,此次他依旧不长记性,再次因酒驾被查,得知自己将要面临的处罚,易某低下头,尽显懊悔。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易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他将面临2000元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还饮酒

坐在身旁的她却并不知情

2月22日21时许,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G6辅路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小客车在看到前方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察觉异常,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在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驾驶人申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碍于“面子”,申某在女友面前始终不敢承认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面对民警的询问还不断请求民警说话的声音小一些。更令人意外的是,申某自始至终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晚饭后喝了酒去接女友回家,不成想半路遇民警检查。而这一切,坐在他身旁的女友却并不知情。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申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他将面临共计3300元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酒驾醉驾,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给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端起酒杯,就要放下车钥匙,万万不可因心存侥幸而尝试酒驾的滋味,更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法律底线!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引以为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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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平交通 王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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