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酒驾被查一次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
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汲取教训
还选择再次酒后驾驶
2月12日15时45分左右,民警在辉县黄水派出所门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豫GKXXXX小型汽车行驶过来,遂对其拦停检查,经初步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名叫李某某。对该驾驶员做酒精呼气测试时,发现酒精含量为68mg/100ml,且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无异议。
经查询,李某某2024年12月30日因无证酒后驾驶被处罚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李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2800元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希望大家牢记“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为了自己和家人切勿酒后驾驶。
来源:综合畅通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