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辖区内,最近发生了两起让人哭笑不得的盗窃案件,小偷的“操作”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兔子”盯上“窝边草”,男子盗窃楼下商店被抓

先来说说这位“不走寻常路”的赵某。春节前,他竟盯上了自家小区楼下的超市,这可真是“兔子吃起了窝边草”。

1月24日凌晨,他像个偷偷摸摸的“夜猫子”,带着工具剪断超市后侧窗户的防盗栏潜入店内,把高档烟酒等财物偷走并售卖变现。


超市老板王先生发现被盗报警后,民警开启“福尔摩斯”模式,通过侦查、研判,锁定了赵某。


2月14日,在刑警大队和崮山派出所密切配合下,成功将赵某抓获。



赵某到案后还心存侥幸,可民警凭借证据链,让他无处遁形。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便利店不是“免费粮仓”!女子13次“顺手牵羊”被抓

再看看这位“零食大盗”张某。

2024年12月6日至26日期间,张某连续13次在辖区的某便利店“大显身手”,将薯片、饼干、饮料等商品收入囊中。张某在崮云湖街道辖区的一家培训机构学习,每天早自习后去便利店买早餐。一次因怕迟到没结账就走了,没被发现后,她的贪念彻底被激发。


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里,每次早自习结束,她就到便利店挑几件食物,趁人多眼杂,堂而皇之地离开。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便利店盘点时发现货物频繁丢失,果断选择报警。


崮山派出所民警很快联系到了张某,张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

最终取得了店主的谅解。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别因一时贪念,让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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