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理应有自主选择权,即使是中标公司,也不能强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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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阳泉京昆高速平阳段,一位车主联系拖车公司,拖自己的车,竟然被另一家拖车公司阻拦。视频显示,一名自称“吉安救援”的工作人员站在事故车前阻止拖车。被阻拦的拖车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向对方出示了山西省高速救援相关文件后,对方才允许拖车。‌

正观视评:

高速上抢生意,这事还真不多见。这家名叫“吉安救援”的拖车公司,究竟哪来的底气,敢明目张胆地说“不让你拖”?直到看到高速管理公司的回应,才让人恍然大悟:原来“吉安救援”是该高速路段的中标清障救援公司。

什么是中标清障救援公司?就是地方上通过招标选定的具备资质的清障救援公司,负责特定路段的救援工作,车主通常需要优先联系这些中标公司。有的地方甚至出台强制性规定,必须选择中标公司,车主不可自行选择其他机构。

这么做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救援合规、价格合理,以及安全。但难免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可能造成垄断,明明有更便宜的拖车公司,车主却别无选择;二是,对车主来说,未必了解相关规定,很可能自行联系拖车公司,从而引发矛盾纠纷。

山西高速这起事件,就是矛盾的缩影。然而不查不知道,根据山西省2024年7月出台的文件,事故车车主可以自行选择救援机构,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联系中标公司。也就是说,“吉安救”援员工阻拦同行拖车毫无道理。

目前,这名涉事员工已被开除。但阻拦拖车只是他的个人行为吗?还是中标公司的意志?高速救援是门生意不假,但事故车绝不是唐僧肉,不能谁都想来咬一口。车主理应有自主选择权,即使是中标公司,也不能强行垄断。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王长善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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