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最高检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强涉外检察顶层设计、总体部署,涉外检察工作开启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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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远主要概括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涉外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规范推进。
二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打击跨国犯罪,依法参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
三是自觉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我国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四是依法履行涉外领域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加强涉外刑事检察,依法有序开展其他涉外检察,规范高效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五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适用,加强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加强涉外检察培训交流,完善高水平检察国际传播机制。
六是夯实涉外检察工作基础,推动健全涉外检察工作基础,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涉外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涉外检察工作保障,建设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