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浩志

空置物业费可打折,是业主福利还是物业苦果?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发出通知,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最多交7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城市出台了空置住房物业费按一定比例收取的规定。如兰州市规定,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物业费可减半收取。青岛市规定,对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收取60%物业费。这个举措有新意,也有意义。

首先,闲置的物业目前不在少数。尤其是部分郊区、新区物业的确不太具备长期使用的基本条件。比如周边市政配套迟迟未能兑现,学校、交通等要素的缺失所产生的直接影响。再比如社区内的大型生活配套,或因房企资金紧张而无法落地。这类型房子哪怕交付了,生活也极为不方便。自住不多,出租也困难。还有位于人口稀少区域的旅游、度假、养老这些类型的物业。这类物业客户购买时候有较大冲动消费的因素,冷静下来发现使用率并不高,甚至长期空置。这类型社区的空置不是个别现象,很可能是大多数业主都处于闲置。所以小区的日常维护工作量也会大大降低,物业管理成本也随之降低。这为降低业主管理费提供了条件。

其次,降低闲置物业管理费,等于直接降低了客户持有物业的成本,这也会让闲置物业出让的迫切性有所降低,这对缓解二手市场目前放盘量过大,市场消化不良从而带来的降价,会起到一定的辅助效果。

不过,也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管理公司的,且之前已有合同约定。如果地方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有违合同约定和缺乏法律依据。至于降低管理费之后,会导致管理公司财务上造成多少损失,合不合理?能不能承受?地方是否给予补贴和补偿?以上都有较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北大教授称房地产永远是朝阳产业

近日,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姚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衣食住行”永远是朝阳产业,房地产也永远是朝阳产业。就算不买房,十几年后,房子还要装修,全世界都如此。当然,什么叫朝阳产业很难界定,但房地产始终是支柱行业,这是毫无疑问的。

除了姚洋教授从人生存的基本需求角度考虑外,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不断建设各种“房子”也始终是人类最重要的活动之一。在现代,除了盖住宅,还包括盖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车位、别墅,甚至展览馆、会议中心、博物馆等,这些都属于房地产,只不过里面经营的内容不同而已。如果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哪怕是以高科技行业为龙头的美国,其房地产业依然是绝对的龙头产业,占GDP规模的13%至15%左右。

另外,房地产的金融属性几乎是天然的。比如,机构甚至政府会抵押土地向银行融资;个人买房可以申请贷款;企业可以把不动产抵押申请经营贷等。因此,离开房地产是不可能的,“去房地产金融属性”的提法也是很外行的,认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无需房地产更是无知的见解。所以,房地产产业目前的大幅下滑只是阶段性的,无论是政府需要还是社会需求,都会支持其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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