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群体参保意愿,可考虑调整大学生按年度参保缴费机制。根据学生的学制,一次性按当年度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规定的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缴纳全部医保费。对于已经在户籍地或生源地缴纳了当年度医保费的异地学生,校方应随即办理当年度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当年度视为已经参保,并在缴费中扣减当年度半年的医保费。

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在校大学生群体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由个人或家庭与财政补助共同缴纳。该制度不仅为大学生个人健康提供了保障,而且有助于支持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参保工作质量,首要任务是深入了解其参保的实际情况。根据调研结果和相关数据,我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主要呈现三方面特征。

一是大学生参保率整体偏低。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医保局相关统计数据,2022年大中专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职业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网络本专科、成人在职等)总计5364.07万人,其中实际参加居民医保的仅为1934.6万人,实际参保率为36.07%;即使扣除中等职业教育1395.2万人,实际参保率也不过48.7%。

二是大学生参保地情况复杂。目前,多数学校在校大学生存在生源地(即户籍地)和在校参保两种情况并存的局面。以2023年的数据为例,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在户籍地参保率为59%,石家庄铁道大学在学籍地参保率为62%,内蒙古师范大学在学籍地参保率为89.01%。

三是大学生参保经办服务存在差异。在校参保的,有些是由学校医保办统一办理后,由学校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办理集中参保,并在税务部门医保费征缴系统缴纳保费;有些是由学生个人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办理参保,并在税务部门医保费征缴系统缴费。在户籍地参保的,一般是由家庭成员代为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保费。


从客观条件来看,在校大学生群体文化素质较高,加之身处集中统一管理的学习生活环境,理应是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最彻底、参保质量最高的群体。当前大学生参保情况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参保管理机制不顺。主要表现为高校、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在大学生参保管理服务事务上的主体责任不清、经办衔接不畅。高校方面,因为大学生的入学登记、学籍管理、在校期间的各种社会活动等都由学校组织管理,加之学校也比较掌握学生的家庭成员及经济情况等信息,所以由学校负责管理大学生参保似乎最为合理。但有学校认为,学生参加医保是政府部门的事务,对学校来说是“额外负担”,并且国家政策也明确规定参加居民医保遵循“自愿原则”。因此,一些学校对组织办理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的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医保部门方面,由于参保的手续办理及政策宣教等都需要通过学校统一组织,属地医保经办机构难以针对大学生个体组织参保,无法按照办理职工医保或其他居民医保参保程序办理大学生参保。税务部门方面,征缴医保费一般要求先办理参保登记,在认定缴费档次(标准)及是否享受补贴后,才在规定时期开放缴费窗口(线下或线上)。没有高校和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的配合,税务部门很难独立完成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加之三个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不够顺畅,大学生参保缴费存在障碍已成必然。

二是大学生群体的参保认同度较低。一方面,大学生属于疾病和健康风险相对较低的群体,学生自身及家庭成员对疾病风险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提高,既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的客观需要,也是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的现实需要,但也因此导致部分大学生及家庭成员认为缴费水平过高,学生“参保缴费不合算”。


相比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学生群体相对年轻,接受理解和探知包括医疗保险政策在内的新生事物较快;且该群体大多身体健壮,属于发病率和就诊率最低的人群;另外,除部分大学生勤工俭学有微薄的收入外,他们大多数并无收入,生活和消费由家庭及政府等资助。基于以上特点,笔者认为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该群体的主动参保意愿。

一是可考虑调整大学生按年度参保缴费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抓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建议在大学生入学当年登记入学手续时,一并办理参加医保手续。学校、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及税务征收机构集中在校园入学现场办公,合力完成新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使该群体入学即参保。同时,根据学生的学制,一次性按当年度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规定的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缴纳全部医保费。对于家庭困难等享受助学贷款、政府补助等的学生,按政策给予补助或减免。对于已经在户籍地或生源地缴纳了当年度医保费的异地学生,校方应随即办理当年度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当年度视为已经参保,并在缴费中扣减当年度半年的医保费。对处于毕业年度的学生,按半年收缴医保费,医保关系保持到毕业的下一月份,学校签发毕业派遣或转接学籍档案等手续时,一并转接医保关系。对于学生学习期间退学、转学、延长毕业等情况,可同时办理医保关系延续或转移等手续。

二是优化大学生就医和结算办法。大学生就医服务应当和学校所在地居民享有同样的居民医保权益,即就医不应仅限于学校卫生所或学校医院,也应包括所在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寒暑假期间,大学生在户籍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免备案,学籍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按异地就医办法实行直接结算。患重特大疾病的大学生,应方便地在学校参保地获得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障及医疗救助等。

三是精简优化参保缴费经办流程。无论普通居民参保还是大学生参保,都应打破传统的参加医保需先申报登记、核定信息,再缴费、建立医保关系的烦琐程序,应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在缴纳医保费后即完成参保和建立医保关系等各种手续,实现缴费即参保。

四是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培养。大学生群体是社会精英,要注重培养其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成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模范。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言,应当从底层逻辑上让大学生们理解,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行的重大民生保障制度,不能简单从个人意愿出发进行“自愿选择”,以其知识文化水平,可以完全清楚认识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共济的制度本质,从而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ZGYB-2025.02)

作者 | 谭中和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崔秀娟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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