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临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美丽临沂建设的指导思想。到2027年,美丽临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美丽临沂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沂。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共7个板块、26项内容。一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等6个方面,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和推动固体废物、新污染物治理等4个方面,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从推进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物多样性等2个方面,提高生态修复保护水平。四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从维护生态安全、强化风险防控、监管核与辐射等3个方面,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五是加快美丽临沂全域建设,从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临沂样板等3个方面,分层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六是全面推动美丽临沂建设全民行动,从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生态文化等4个方面,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七是强化美丽临沂建设支撑保障,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等4个方面,夯实美丽临沂建设基础支撑。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强调要加强美丽临沂建设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建立推进落实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分领域开展行动,市生态办要加强调度、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临沂市政府副市长孙德士表示,《实施意见》是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编制过程中,主要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意见任务要求,梳理建立重点任务项目库,实施减污降碳工程、EOD等项目,推动国家、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坚持注重结合临沂市实际。聚焦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根据临沂市实际,明确14条具有临沂特色的目标指标,增加34条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细化7条、调整6条具体措施办法,积极推进临沂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三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围绕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聚焦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研究新办法,拿出新措施,坚持系统推进、整体提升,加快建设时尚宜居美丽新临沂。
(大众新媒体记者 刘元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