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瞿航 文坛 万雪

责编|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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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天空之城”美誉的理塘县,位于四川省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属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境内的格聂山、毛垭大草原、无量河、千户藏寨等景区闻名遐迩。然而,4000多米的高海拔、长年低温、缺氧、强辐射,也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在这片凛冽的川西雪域高原,甘孜州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毅秉持着缺氧不缺精神的艰苦奋斗精神,带领干警用情用心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把一件件普通或特殊的案件办出了“温度”,办出了“温情”,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温情化解虫草采挖纠纷

在海拔4500米的川西高原上,虫草不仅是自然的馈赠,更是农牧民心中沉甸甸的希望。每当虫草丰收季来临,整个理塘仿佛被激活——数万群众怀揣着对幸福的憧憬,涌向一片片翠绿的虫草山。

然而,在这份希望背后,也隐藏着因争夺虫草资源而引发的种种纠纷。每当虫草采挖季,马毅和他的团队就会上山守护在群众身边,像藏族群众心中的格萨尔王一样,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安宁与和谐。

虫草山上的矛盾纠纷常常掺杂历史、社会等因素,调处难度大。为确保虫草采挖有序开展,马毅带领干警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伴随式”服务:他们克服山路崎岖、气候恶劣等困难,爬雪山、过草地,将工作延伸到理塘每个虫草采集区开展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他们还时不时出现在采集群众的帐篷里,以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与群众交流谈心,排查了解采集群众之间的纠纷,掌握邻近虫草山之间的矛盾,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虫草季,理塘县大多青壮劳动力离家上山挖虫草,留守家里的多为空巢老人和儿童。每逢这时,马毅和检察官们就会上门给予他们关怀——一方面组织检察干警开展“民族团结进家庭”活动,送去生活物资和温暖的问候,让老人们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另一方面,马毅关注孩子们的成长与教育,安排“绿芽”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为儿童提供家庭教育和送教上门服务。

多年来,马毅和团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他们的身影成为高原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兼顾案件中的“法”与“情”

2024年1月,理塘检察院“绿色格聂”公益诉讼团队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22年1月和3月,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下达两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为林权所有人林草局本应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却消极懈怠,疏于履职。

马毅听完此案的情况汇报,立即指示着手深入调查。原来,2022年1月和3月,甲方、乙方先后与相关行业部门签订《临时使用林地补偿协议》。该协议生效后,两单位在未缴纳相关补偿费用的情况下,实际占用国有林地长达两年之久。两单位的理由是补偿费用的计算无依据且标准过高,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未明确如何退还,而相关行业部门对此亦未采取有效措施。

针对此案件,马毅和办案团队认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考虑到两单位均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单位,如果采取强制执行程序,恐将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进行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兼顾法与情?如何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又保障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持续推进?是摆在马毅面前的一个难题。

全面梳理案情后,马毅秉持尽责履职理念和贯彻“穿透式”监督办案理念,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又考虑林地占用人正当诉求,将促成企业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行政争议化解作为解决当前难题的突破口,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并耐心进行释法说理。

半个月后,在相关行业部门的邀请下,理塘县检察院参与了该项争议化解工作。马毅客观、公正地阐述了省、州现行林地占用补偿费标准等文件精神及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和解。

甲方承诺,缴纳林地补偿费137万余元,并将剩余费用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截至目前,甲方已缴纳137.4685万余元,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乙方承诺,于2024年3月底前缴纳各项补偿费用101.1024万元。目前,案涉补偿费用已履行完毕。

“占用林地补偿费的征收对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进行催收,防止国有财产流失。”马毅坚定地说:“在经济发展中,更要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性。”

带领“绿芽”未检团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王爸爸,你要去哪里呀?你还会回来吗……”2023年3月,理塘县纪委监察工作人员在带走木拉镇小学原教师、财务负责人王某时,孩子们眼含热泪抽泣着。

马毅接手该案件后,时常思考为何深受学生爱戴的“王爸爸”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原来由于各村离校较远,学生住校时得到了王某的很多照顾和关心。哪个寝室的灯泡坏了,谁身体不舒服、早餐吃了没有,王某事无巨细地关心着每一个孩子。慢慢地,“王爸爸”这个独特的称呼就一直伴随着他。

但鉴于此案涉及职务犯罪,马毅不得不带领团队高度重视。经过初步审查发现,王某在安稳的环境中忘却了初心,放松了自我要求,兼任学校财务负责人时贪图享乐,为了打发无聊时光,下班后王某经常通过打牌娱乐,慢慢地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一步步走向深渊。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王某利用自己身兼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便利,先后挪用了六所学校巨额公款。

由于涉及时间跨度长,如何确定犯罪金额,成了攻克该案的一大“拦路虎”。在马毅的指导下,监察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多次组织团队人员对海量账务、账簿等进行仔细审查。最终,王某被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2月,经理塘县检察院起诉,王某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作为主办检察官的马毅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十分重视该案的影响,在检察环节主动担当作为、走深走实,与县教体局签订《检教共建战略协议》,在全县900余名教师队伍中开展法治教育,从教职工犯罪类型、校园违法犯罪及如何预防到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方面授课,让老师们做到心中明法、心中有法。同时,加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带领“绿芽”未检团队检察官对全县30余所学校及周边进行隐患大排查,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家长等共同参与,以检察履职护航全县13000余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马毅的带领下,理塘县检察院“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在全省“三培育三引领”中第一批次入选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上多次进行宣传报道;理塘县检察院2022、2023年获全州检察工作三等奖;2023年在全省基层院建设考核中获“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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