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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区“营养餐”膳食补助标准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生每天增加2元,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元提高至7元,惠及187.38万名农村学生。


2月19日中午,在洛浦县布亚乡中心小学塔木艾格勒村分校学生食堂,学生有序排队领取餐食。阿卜杜拉·热杰普摄

此次提标2元,旨在进一步优化学生的膳食结构,确保学生摄入更充足的营养。以午餐形式增加肉类、蛋类、奶制品和新鲜水果、蔬菜的供应频次和分量,保证学生每日所需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元素充足摄入。

据悉,为确保提标资金落实到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货企业的监督,从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到配送全过程进行严格把控,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学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提高农村学生体质健康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该计划从2012年在我区启动实施以来,各族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自治区不断扩大“营养餐”改善计划范围,目前已有42个县市纳入国家、地方“营养餐”计划。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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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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